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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拆迁安置维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09:25:41 0人浏览

导读:

一般来说被拆迁人对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方案达成一致的话,则签订协议即可。但是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安置感到不满的话,则可以协商或提起诉讼。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如何面对拆迁安置维权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如何面对拆迁安置维权
  • 拆迁房屋八年没安置维权时可以携带拆迁协议和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实施房屋征收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拆迁房屋八年没安置可进行控告起诉,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向相关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核心内容: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诉讼等,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拆迁维权的一些方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

      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

      二、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

      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

      三、诉讼期间无权裁决

      根据建设部《城...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曲经纬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拆迁安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问题。

      (一)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二)关于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的法律地位。

      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经房屋主管部门裁决限期拆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人应作为案件原告,而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是共同被告。

      (三)关于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

      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的,拆迁人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令被拆迁人搬迁至安置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也可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决被拆迁人按期搬迁,被拆迁人仍不履行又不起诉的,...

  • 拒绝履行拆迁安置协议时维权如下: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如果被征收人拒绝履行、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照合同协议中所签订的内容而补偿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介绍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的法律知识。

      一、房屋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的处理

      1、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拆迁人与被拆迁...

  •   土地征收关系到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平衡,对社会影响深远。其中征地安置补偿标准是被征地者关心的问题之一。 征地安置补偿费怎么计算?下文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征地安置补偿费怎么计算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浙高法[2004]175号《关于双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事人就补偿安置争议向法院起诉,法院能否以民事案件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拆迁入与被拆迁入或者拆迁入、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就正确处理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的重要性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形成了如下意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2月18日,法[2011]41号)在物权纠纷部分案由没有单独规定征收补偿类纠纷,而是在第四部分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中合同纠纷项下设...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一下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注意事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主体不符不签

      1、拆迁指挥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没有拆迁许可证或虽有许可证而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3、拆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二)内容不确定慎签

      这类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屋回迁时间不定。二是异地安置房屋交付时间和安置地点不明。三是违约责任没约定。

  •   对于拆迁的问题来说如果处理不恰当的话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在拆迁之后是可以获得补偿安置的,在协议不履行的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了解拆迁安置协议不履行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拆迁安置协议不履行如何处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双方应自觉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依协议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参考法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

      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内容

      生效条件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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