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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10:23:07 0人浏览

导读:

拆迁的进行就是有着相应的安置一起的,拆迁安置的进行就是需要相应的单位对于被拆迁房进行补偿的,这个拆迁工作也是有着相应的流程要进行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拆迁安置工作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拆迁安置工作
  •   【本报讯】(记者 王剑锋 通讯员 吴兆仁)昨天,南山区副区长王东代表区政府,分别与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居委会第一、三居民小组负责人谢国卫、文锦祥以及福光社区居委会杨屋村第一、二居民小组负责人杨和胜、杨旭权,就片区集体物业进行拆迁补偿的有关问题签署了协议。

      南山区区长、南方科技大学和深圳大学新校区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南科大指挥部)指挥长刘庆生,区委常委潘学郭、副区长高圣元,以及桃源街道办负责人、南科大指挥部工作人员、上述四居民小组村民代表等见证了这一重大时刻。

      上述协议规定,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指挥部将按照“以可获得同等总租金收入的安置房屋”的原则补偿上述4个居民小组的相关租金损失。而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上述居民小组将与拆迁范围内所有承租人(指承租、使用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或实际经营者)解除租赁协议等房屋使用合同,与房屋的合建方解除租地或合建合同。...

  • 将企业拆迁,对于企业的损失也是非常大的,因为在拆迁中,企业的工作没有办法进行会有所耽误,同时对于一些对外的工作可能没有那么好办法的进行,因而对于企业拆迁相关的安置费与其他事物的拆迁安置费用还有有所不同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企业拆迁安置费新标准。一、企业拆迁安置费新标准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
  •   羊山新区成立以来,基础设施建设得以飞速发展,羊山大道、中心大道、中环路、北环路构成了新区框架,为新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新城的开发建设提供了良好环境。新区起步阶段成绩有目共睹,但随着广大农民的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而生产、生活安置相对滞后,引起了群众不满,在一定范围内影响了稳定,由于政府的承诺一时难以兑观,部分群众开始赴办事处、新区、市、省、北京反映情况。这些不和谐的现象,一方面反映了征地拆迁后群众的希望和要求未能达到;一方面也提示我们在新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不能因为征地拆迁生活水平下降。要在发展的基础上来认识新区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因此,要加快安置步伐,解决群众不满情绪,消化不稳定因素,促进新区和谐发展。

      安置多元化不走一步棋。自羊山大道、中心大道拉开新区建设以来,共征用集体土地上万亩,拆迁房屋近千户,但安置工作节奏慢,简单的临时过渡解决不了生活、生产...

  •   将企业拆迁,对于企业的损失也是非常大的,因为在拆迁中,企业的工作没有办法进行会有所耽误,同时对于一些对外的工作可能没有那么好办法的进行,因而对于企业拆迁相关的安置费与其他事物的拆迁安置费用还有有所不同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企业拆迁安置费新标准。

      一、企业拆迁安置费新标准  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

  •   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会对城市的建设以及其他的相关问题进行规划,在城市的发生过程中,难免会对有些房屋进行拆迁,我们原则上是遵从拆迁人员的意愿的,那么拆迁的有关人员愿意进行拆迁的话,是需要对拆迁的人员进行赔偿或者是进行安置,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房屋拆迁赔偿安置的规定。

      一、房屋拆迁赔偿安置的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   核心内容:征地拆迁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宣传工作不力,法律法规不健全,补偿方式单一,补偿安置标准不够完善,村民上访导致合同拆迁工作停止等等。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

      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原因

      征地拆迁是指在工程项目或开发项目中集体土地征收或征用以及房屋拆迁等,根据调查,寇家塬镇的补偿项目基本有四类,一是土地补偿,二是被征地人员安置补偿,三是青苗和附着物补偿,四是房屋拆迁补偿,而且该镇的征地项目都是经过规范审批,且补偿标准都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但是在现有制度下,该镇征地中还是出现征不到地、上访等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工作不到位。通过调查,该镇群众只知道要征地拆迁,但大都对征地拆迁带来的好处了解甚少。比如小城镇建设可以改进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城市化,能使村民的经营多样化;而沿黄公路更是一项惠民工程,俗话说&ldq...

  •   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农村危房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危房拆迁补偿标准

      目前的危房拆迁赔偿一般是按照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来规定的。

      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3、停产停业...

  •   在征地拆迁案例中,大部分产生争议的就是因为财产补偿的问题,对于财产补偿产生纠纷的话,到底能不能通过诉讼来处理,这也许成为人们所关心的重点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征地拆迁财产纠纷是否可以诉讼?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征地拆迁财产纠纷是否可以诉讼

      可以,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

  • 一般情况下拆迁是先征地后拆迁,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处理。征地方需要出示征地公告和安置补偿公告,告知征地执行的文件和补偿安置的方式,未经出示可以拒绝拆迁。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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