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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社保是否劳动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13:39:31 0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随时解除合同与社保无关《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代办社保是否劳动关系的相关知识。
代办社保是否劳动关系
  •   劳动者随时解除合同与社保无关

      《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这三种属于法定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当出现这三种情况,劳动者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还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在该单位服务满一年的为一个月本人的工资);如果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即拖欠、卡扣工资,还得给予被拖欠卡扣工资25%的赔偿金。

      在劳动法律中,除了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外,并没有把单位是否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是否能解除的条件。因此,市劳动部门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依法追...

  • 个人保险代理关系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而委托代理关系,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 没有劳动关系可以通过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补缴社保。个人申请社保应当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办理。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的前提,劳动关系指的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要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进行认定的,那么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都有哪些呢?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

      其一,隶属关系。即在人身、经济和组织上劳动者从属于用人者,在用人者的指挥、控制下进行劳动,劳动者成为用人者组织中的一个部分,成为劳动关系。

      其二,有劳动行为的给付。只有劳动者在客观上有劳动行为的付出,双方之间才产生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这也正是事实劳动关系与合同无效之劳动关系的重大区别所在:劳动合同在订立后未实际发生用工之前被确认为无效,则双方之间并不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其三,欠缺书面形式。事实劳动关系与标准劳动关系的唯一区别在于一纸劳动合同。法定书面形式的欠缺使得劳动者与用人者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变得不明确,在双方无争议...

  • 当事人要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确定劳动关系的,需要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用人单位因员工失踪而中止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法律规定员工被法院宣告失踪,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是合法的。既然连终止劳动合同都是法律允许的,那么中止劳动合同一般也是符合法律的规定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在遇到不公正待遇时维护自己权益的有效手段,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劳务关系不在《劳动法》的管辖范围之内。因此,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前提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仲裁中怎么证明劳动关系?更多关于劳动仲裁中怎么证明劳动关系的详细内容,请阅读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仲裁中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公司招聘您工作,没有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也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7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

  •   核心内容:日前,经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法院调解,原告老王与被告单位达成和解,双方签下调解协议书。

      2006年8月,老王所在的无锡市某纺织厂因生意不景气而破产,该厂于同年与老王签订了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约定双方社会保险关系一直保留到2017年老王退休。当时未满50岁的老王正值壮年,公司破产后,不甘下岗待业在家的老王,于2008年又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干起了保安工作。由于该物业公司是上一天休息两天,所以休息时间相对比较充裕。老王在物业公司做了两年后,感觉以自己的精力与体力完全可以再找一份工作。为了多赚点钱补贴家用,老王又到另一家电力公司谋了一份工作,负责看管电器设备。

      2011年2月,正在公司值班的老王意外地收到电力公司的辞退通知,公司明确告知与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原来,老王在工作期间曾多次与同事调班,影响了公司的值班安排计划,对安全生产也带来了隐患,因此公司决定辞退老王。

      但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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