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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0 09:02:49 0人浏览

导读:

在实践中,刑事案件的类型又包括自诉案件、公诉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其中公诉案件是由公诉机关提起,不能进行撤诉。如果公检法要办理刑事案件的,那么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   受理、立案是办理刑事案件的最初环节,那在受理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呢?在刑事案件实务中有一种特殊的情形:中止,那刑事案件中止的规定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安机关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主要包括拘留以后一个多月,和执行逮捕以后两个月左右。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通过公安部门的侦查,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基本事实。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

      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后,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审核案卷材料是否充分,确实,证据是否确凿与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

  •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会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办案。那么公安刑事办案程序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公安刑事办案程序规定是怎样的”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四章 刑事诉讼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拘传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四节 拘留

      第五节 逮捕

      第六节 羁押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一节 受案

      第二节 立案

      第三节 撤案

      第八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五节 搜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八节 鉴定

      第九节 辨认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十一节 通缉

      第十二...

  • 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1、公诉案件: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提起批捕,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上诉抗诉,二审判决;2、自诉案件: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最后交执行机关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首先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诉状,说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的程度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等内容。法院对起诉状内容进行审查,认为确有事实,理由成立,证据充分的,受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受理、立案是办理刑事案件的最初环节,那在受理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呢?在刑事案件实务中有一种特殊的情形:中止,那刑事案件中止的规定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安机关刑事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主要包括拘留以后一个多月,和执行逮捕以后两个月左右。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通过公安部门的侦查,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基本事实。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

      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后,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审核案卷材料是否充分,确实,证据是否确凿与否应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吴国强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这一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2、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3、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以及本解释有关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早可以在侦查机关刑事案件立案之时提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可以提起。...
  •   在生活中发生民事纠纷,双方不不能协商一致的,是可以提出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的。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一、刑事部分

      审判长宣布开庭,宣当事人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附带民事当事人等;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有权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等),同时核实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收到相关文书的情况。

      1、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根据审判长指示,有时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但宣读后先审理刑事部分,然后再审理民事部分)。

      2、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3、公诉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质证意见。

      4、公诉人、辩护人...

  •   有的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要受到刑事制裁,受害人还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对自己的财产、人身损失进行赔偿。我姑的刑事诉讼法对此有详细规定,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怎么规定的

      1、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又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解决的,因此,只有刑事诉讼已经进行,才有可能进行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就谈不上附带民事诉讼。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则成为独立的民事诉讼。

      2、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或国家、集体造成了物质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这里所指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一般理解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被指控为犯罪的行为,而不是实际上确已构成犯罪的行为。只要被告人的行为被公安司法机关认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予以立案,那么该行...

  • 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1、公诉案件: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提起批捕,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上诉抗诉,二审判决;2、自诉案件: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最后交执行机关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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