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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15:19:23 0人浏览

导读:

认定离婚时的夫妻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离婚时财产如何认定?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离婚时财产如何认定
  • 离婚时认定为婚前财产的方式具体如下:夫妻任一方在婚姻登记前,依法取得的工资收入、劳动报酬、遗产赠与等各种合法财产,即可认定为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用进行分割,有特殊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认定离婚时的夫妻财产: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2、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双方对前述财产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
  • 离婚一般按下列标准来认定是否属于转移财产:如果一方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转移走,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认定转移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在我国离婚财产纠纷案件中,是可以采取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是一种预防财产转移的强制措施行为,可对于如何进行财产保全,可能大部分人会有疑问。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离婚如何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离婚如何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易轶。

      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和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属于个人所有。

      因此,您想要避免被分割财产的话,

      第一点是可以从是您的婚前财产入手;

      第二点是您用个人财产出资婚后购置的财产;

      第三点是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其它个人财产的情形;

      进行三方面举证。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离婚一般无法避免分财产。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必须要分割,除非不存在共同财产。即使双方协商一方净身出户,这也属于分财产,只不过是一方分到的财产为0。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易轶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老公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这个问题。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可以要求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向无过错方倾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过1万元。

      综上,对于婚后的共同财产分割由夫妻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平均分割,但是无过错方可以搜集过错方有外遇的证据要求多分。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法院对离婚诉讼中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的。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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