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在合伙中,有时候合伙个人会产生于合伙企业无关的个人债务。那么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则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债权人抵销权的禁止。当某一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而该合伙人的债权人同时又负有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时,该债权人只能请求合伙人履行债务,而不得以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主张相互抵销,即不得以其对某一合伙人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二、代位权的禁止。当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时,该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人的身份而主张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三、合伙份额的强制执行。如果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债务(即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时,该合伙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以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享有...
有限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清偿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的比例在原合伙人之间分配。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关系
李某、张某、汪某各投资100万元成立一煤矿合伙企业,因李某与张某的销售网络广,生意非常兴隆。企业成立不到半年就盈利80万元。后三人发生纠纷,债权人许某诉来法院要求合伙企业偿还货款,债权人黄某诉来法院,要求李某偿还个人借款10万元。在处理本案时有不同处理意见。第一是许某能否直接起诉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第二是黄某能否要求李某首先用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偿还债务。
本案中许某不能直接起诉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而应以合伙企业为被告或把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作为共同被告,只有在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才要求合伙人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情况笔者已经予以论述。
对于黄某能否要求李某首先用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偿还债务,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笔者认为不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
(一)、问题的提出
王某、李某、张某三人于1987年10月达成协议,集资10万元共同开设某商店其中王某出资2万元,李某出资3万元,张某出资5万元,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摊亏损。1987年12月,年终结算,略有盈利,三人按协议进行了分配,88年6月开始,三人发生了意见分歧。88年9月,王某个人贷款投资经营的个体零担长途运输,因所运海鲜腐烂,损失4万元,王某变卖了他的运输车辆清偿债务,还清了贷款,但仍欠某渔场2万元。88年11月,王某未与李某、张某商量 ,私自退伙,并取走了自己的出资2万元。同年年终结算,该合伙商店共亏损6万元,这时,李某也要求退伙,合伙难以维持。1988年底,商店散伙。李某、张某商定分摊商店的亏损,王某以已退伙为由,拒绝分摊。李某张某商定按进货价格计算,分别分得价值1.5万元、2.5万元的商品 ,但对合伙债务未做处理。
1989年1月初,与该商店有业务往来的某...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阮某、何某两人合伙经营水产,二人出资相等,在当地工商局取得个人合伙营业执照。经营期期间,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合伙组织于2000年10月向银行借款15万元。借款于2
所谓合伙人个人债务,是指合伙人以个人名义与他人从事各类活动所承担的有关债务,它包括两方面:一是合伙人在加盟合伙企业前所承担的债务;二是在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的同时,
业主方甲方投资方通常没有区别。项目的投资方需要负责所有的项目运作流程,投资方是经营的主体,处于主导地位,一般认定为甲方,建设单位约等于甲方约等于业主方。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