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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与债权的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09:59:32 0人浏览

导读:

债权是债务的对称,是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物权,肩带来说就是所有权人对于某一事物的所有支配权,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但很多人容易将物权与债权相混淆,那么,物权与债权的关系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与债权的关系
  •   债权与物权的关系要分析这个问题,必然要涉及萨维尼的物权行为概念,他在1840年出版的《罗马法体系》中最早提出这个概念。萨维尼的物权行为概念包含三个著名原理:1、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他认为交付的物权行为是独立于债权的;2、物权行为的无因性:交付必须体现当事人的独立意思表示;3、物权行为的目的性:交付的目的在于所有权的转移。

      目前在我国的主流物权理论认为物权行为的特征:1、物权行为以物权变动为目的;2、以交付或登记为生效要件;3、必须具有物权变动的合意。这是对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的理解。

      依据目前的主流观点,我们对物权行为有以下认识:

      一、物权行为独立性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所谓转移物权的合意是学者的虚构。在现实的交易生活中不可能存在独立于债权合意的移转物权的合意,以买卖为例,转移价金和标的物的所有权既是当事人订立债权的目的,也是债权合同的基本内容。如果将移转标的物和价金的所有权的合意从...

  •   要分析这个问题,必然要涉及萨维尼的物权行为概念,他在1840年出版的《罗马法体系》中最早提出这个概念。萨维尼的物权行为概念包含三个著名原理:1、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他认为交付的物权行为是独立于债权的;2、物权行为的无因性:交付必须体现当事人的独立意思表示;3、物权行为的目的性:交付的目的在于所有权的转移。目前在我国的主流物权理论认为物权行为的特征:1、物权行为以物权变动为目的;2、以交付或登记为生效要件;3、必须具有物权变动的合意。这是对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的理解。

      依据目前的主流观点,我们对物权行为有以下认识:

      一、物权行为独立性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所谓转移物权的合意是学者的虚构。在现实的交易生活中不可能存在独立于债权合意的移转物权的合意,以买卖为例,转移价金和标的物的所有权既是当事人订立债权的目的,也是债权合同的基本内容。如果将移转标的物和价金的所有权的合意从买卖合同中强行剥离出...

  •   物权与债权作为一组相对应的民事权利,共同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权形式。物权具有优于债权的法律效力。物权与债权既有紧密的联系,也有重大区别。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债权与物权的关系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债权与物权的关系是什么

      一般来说,物权具有优于债权的法律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又称物权的优先权,指同一标的物上由数个利益互相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

      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即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物权优于债权的效力。

      法律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 第一百二十三条

      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

      二、担保物权人和债权人的区别

      根据民法原理,物权优于债权。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其担保物权从而获得债务的...

  •   在现实生活中,关于债权债务相关纠纷是非常多的。有些时候处理不好的话,会导致更大的麻烦。处理债权债务纠纷有非诉讼和诉讼两种方式,下面小编具体为大家介绍一下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非诉讼程序

      (一)非诉讼程序的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

      非诉讼程序非讼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即为典型的非讼程序。所谓督促程序是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而采用的一种特殊程序。我国民诉法设专章规定了督促程序。依该章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法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非诉程序的特点及适用的法定要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

  •   物权属于绝对权对世权,债权属于相对权对人权,那么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在哪?物权请求权的类型有哪些?债权请求权转让要什么条件?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在哪

      1、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或物权性民事责任的承担,权利人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因为,权利人仅仅要求将受到妨害的物权恢复到其完满状态。而受害人欲请求行为人损害赔偿者,则应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时主观有过错。

      2、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

      3、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

      4、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与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

  • 区分债权贷款的抵押与质押的办法: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二者具体区别是担保物种类不同;担保物权设立的条件不同;同一财产能否再担保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物权与债权作为一组相对应的民事权利,共同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权形式。物权具有优于债权的法律效力。物权与债权既有紧密的联系,也有重大区别。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债权与物权的关系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债权与物权的关系是什么

      一般来说,物权具有优于债权的法律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又称物权的优先权,指同一标的物上由数个利益互相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

      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即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物权优于债权的效力。

      法律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 第一百二十三条

      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担保责任。

      二、担保物权人和债权人的区别

      根据民法原理,物权优于债权。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其担保物权从而获得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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