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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伤残鉴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2 10:07:01 0人浏览

导读:

伤残鉴定是当事人携带完整的病历和医生的诊断证明到司法鉴定中心,由鉴定所的工作人在参阅完整病历后核定伤残级别的程序。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那么什么是伤残鉴定?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什么是伤残鉴定
  •   【交通事故鉴定】什么是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为了科学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种形式的损害造成身体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和心理障碍,进而导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为了解决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不同需求,各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先后制定了多种不同的伤残评定标准,有的属于国家标准,有的属于行业标准或者部门标准。标准不同,伤残评定的名称也不同,可谓纷呈多彩。

      •伤残程度评定结果的高低严重影响着受害人的民事权利救济,特别是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残鉴定结论对案件的定性、赔偿数额的多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使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导致同样的伤残程度,却得出级别差异较大鉴定结论,致使案件的赔偿数额出现很大的悬殊,这不仅损害了受害人的权益,而且也影响了法律的统一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我国人身伤残鉴定大致有以下几种:刑事伤害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职工工伤与...

  • 伤残鉴定是为了科学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种形式的损害造成身体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和心理障碍,进而导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为了解决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不同需求,由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的规定对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做的鉴定结论。

    一、当事人身份的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明确肇事人是谁?受害人是谁?保险公司是谁?是否参加交强险?有无商业险?

    当事人根据交警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如无责任、部分责任、同等责任、大部分责任或全部责任),确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

    律师提示: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采取积极、合理的抢救措施、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因延误时间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无法认定或难以认定,并在事故发生地就近...

  •   伤残鉴定是什么鉴定?一方面,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的鉴定。鉴定时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和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另一方面,是受害人(或原告)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索赔的依据;伤残鉴定书则是确定受害人(或原告)是否残疾、残疾程度的重要证据。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怎么理解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的鉴定。鉴定时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和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

      伤残鉴定,是受害人(或原告)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索赔的依据;伤残鉴定书则是确定受害人(或原告)是否残疾、残疾程度的重要证据。

      伤残鉴定分十个等级

      根据伤残鉴定的残疾程度,从轻到重分为十级,其中最轻的为十级,残疾赔偿率为10%;最重的为一级,即受害人(原告)为植物人状态,残疾赔偿率为100%...

  • 工伤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伤情进行鉴定,进而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

    伤残等级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一般是用于民事侵权案件中,例如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等案件中。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主张相应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误工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

  •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我们听的比较多的一种鉴定类型,那么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呢?一般来说,工伤鉴定是属于在工作中发生的一种。而伤残鉴定得是其他事由所需要申请的一种鉴定,例如交通事故等。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

      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

      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

  •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有:工伤鉴定是指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后,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伤残鉴定是指已经伤后伤残程度鉴定;工伤鉴定的范围单指工伤,伤残鉴定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问题牵涉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容易发生争议。劳动者在遇到工伤问题往往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处理,也不清楚工伤伤残鉴定的问题。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被确认为工伤后,再根据治疗情况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相信有很多工伤职工都想知道受伤后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伤残鉴定的流程;伤残鉴定的费用等内容。一、申请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确认为工伤后,根据治疗情况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如果伤情稳定,治疗已终结的,马上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二、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哪些人能?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申请伤残鉴定。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书、发生工伤后的原始病历以及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等。三、要准备哪些材料申请工伤鉴定?劳动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书、被鉴定人一寸免冠照片、被鉴定人的原始病历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网特邀嘉宾律师--石祖新。现在为大家解答“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

      我国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称谓叫“劳动能力鉴定”。依据的是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14),共分为10个等级。

      符合伤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标准”对伤残情况的分级,是以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对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并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的损失进行确定的。

      工伤伤残鉴定是按照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定,是确定伤残待遇和安置工伤职工的主要依据。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

  •   遇到工伤第一时间就是要申请工伤鉴定,只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是否为工伤,那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单位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单位有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单位有哪些?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机构即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一)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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