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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强制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2 10:30:07 0人浏览

导读:

探望权在一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的情况下可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什么叫强制执行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什么叫强制执行
  • 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 探望权以下情况下可强制执行:有协助探望权行使的相关义务人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是: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法院的强制执行是一种特殊手段,用来维护国家司法的庄严性以及威严,保证判决书能够如实执行。因此如果当事人拒绝遵守法院的终审结果,人民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手段。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有哪些。   一、什么是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二、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
  • 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执行不还钱的解决办法有:如果对方是真的没有钱,可以让执行人分期进行偿还;如果对方是有钱而拒不执行,可以要求法院对其进行查封财产,强制拍卖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之责任。”据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提供法律保障,但在判决书上确认一方当事人的探望权并非难事,怎么保证探望得到执行,却是困扰法院一大难题。本文就此作些粗浅探讨。

      一、探望权的强制执行原则

      婚姻法的规定为探望权不能及时得到实现的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涉及到权利人、未成年子女和义务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三方面之间的关系。对申请人而言,探望权是一种权利,而对于被执行人而言,协助申请人探望子女是其义务,如其拒绝或阻碍申请人进行探望的或不提供协助义务的,就是一种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但是探望权强制执行是一把双刃剑,他既可实现申请人探望子女的目的,也可能在执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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