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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追加被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0 13:56:47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被告人一般不可以反诉,但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以提出反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那么刑事追加被告?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刑事追加被告
  • 刑事案件的上诉一般只有一次,我国刑事案件审理制度为两审终审。如果一审判决被撤销发回重审,被告人对重新作出的一审判决依然不服的,还可以再次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 刑事上诉状(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

      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者不列被上诉人): ……(姓名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字第___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代书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__份。

  •   刑事上诉状  (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用)  上诉人:  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者不列被上诉人):  填写姓名等基本情况。  上诉人因___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字第___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填写具体的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具体内容,阐明上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
  • 近年来,刑事案件不断地增多,因刑事犯罪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必然导致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与民事案件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对其正确区分,特别是分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利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因此,本文对刑事附带民诉讼案件的范围进行粗略的研究分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应当是有条件的,不是什么案件、什么人都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且赔偿是有范围限制的,赔偿的提起也是要受时间限制的,否则会严重增加诉累,造成刑事诉讼无限期地拖延下去,不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地审结各类刑事案件。因此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案件的受案范围不但及时、必要,而且也是现代司法理念的要求。现代司法要求人民法院高效、快速、科学地审结各类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这样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附带民事诉讼权利,树立当事人文明的诉讼观念,有效地节省司法资源。其范围应当是以下几点:

    一、根据刑事...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吴国强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这一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2、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3、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以及本解释有关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早可以在侦查机关刑事案件立案之时提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可以提起。...
  •   在刑事案件中,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条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下:

    第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被抚养人生活费。

    (7)丧葬费。

    第二、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特别注意:人身赔偿方面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丧葬费等。像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不在赔偿范围之内。财产损失主要指的是直接物质损失。

  • 刑事上诉如果符合减刑的条件一般都减刑。也要根据一审判决是否证据充分,适应法律是否正确来减刑具体判断。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检察院也可以提起抗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 刑事自诉人是否必须开庭要看有没有代理人。如果有代理人原告可以不用出庭,否则就必须到庭。没有代理人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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