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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买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0 16:17:13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针对离婚子女买房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离婚子女买房
  •   核心内容:时下,父母为儿女结婚买房的情况十分普遍。但这样的房产在儿女离婚时如何分割,属于子女个人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却很少有人清楚。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

      案例

      胡某和陈某4年前结婚。婚前,胡某的父母为儿子结婚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添置了不少大件家电。此外,胡某家有一枚祖传的翡翠戒指,惯例是婆婆传给儿媳,胡某的母亲将这枚戒指传给了陈某。婚后4年,胡某陈某性情不合打算离婚。胡某父母不知道当初他们给儿子买的房子和电器属于谁?儿媳妇是否也能分得房产?给儿媳妇的戒指是否还能收回?

      婚前赠品均属婚前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外,尽管司法解释中的该条规定仅限于购房出资,但对于实践中可能发...

  • 子女可以替父母起诉离婚。父母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满足法定情形的,可以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子女是否可以要求父母离婚,我做以下简要分析。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许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发给离婚证。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得知,离婚是男女双方的权利与自由。所以在协议离婚中,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申请,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包括其子女。

    同时,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

    根据该规定可得知,在诉讼离婚当中,法院判决离婚同意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除夫妻双方外,任何人的要求都不会纳入法院的考虑的情形之中,包括其子女。

  • 离婚房子归孩子可以,但是有条件,必须是双方有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房产给子女,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或者是分割完夫妻共同房产后,双方或者一方有权就自己分得的房产赠与给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离婚财产是否有子女的份要看情况。如果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对财产有共同的处置权,是否分给孩子可由其协商确定,对财产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的,个人对其合法财产有处置权,是否分给孩子可由其自主决定。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讼等途径解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上门女婿与离婚孩子归谁并没有必然关系,上门女婿的身份并不意味着你在离婚中会必然丧失孩子的抚养权。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可以归上门女婿,也可以归女方,甚至可以由上门女婿与女方轮流抚养。

    上门女婿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如果双方发生争执,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情况来确定:

    1、当子女不足两周岁时,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

    2、当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3、另外还可以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4、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会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   结婚后,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孩子了,起诉离婚的话,孩子一般是归女方的,但是,如果孩子出生后,出现法律规定的孩子可随父亲生活的情形的,男方可以通过与女方协商一致或者诉讼的方式变更子女抚养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一段婚姻关系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走上破裂从而导致离婚。办理好离婚手续之后便会有非常多的事宜需要双方去进行处理,比如将房产过户给自己的子女,但是过户的流程大家却不是非常的清楚。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流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流程

      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一般是买卖过户或者赠与过户,流程主要有:签买卖合同或赠与书、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

      1、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就房产价格、付款方式、交楼方式等进行协商,并签订合同。签赠与书是指赠与人和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订的书面合同,表明赠与书双方的真实意愿。

      2、递件是指双方本人带上相关材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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