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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胎需要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4 14:25:57 0人浏览

导读: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能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另一方面,如果女方担心做人工流产而导致不孕,能选择将孩子生产,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女方生产,男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那么打胎需要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打胎需要赔偿
  •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能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另一方面,如果女方担心做人工流产而导致不孕,能选择将孩子生产,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女方生产,男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婚前同居行为在我国存在着现实性与一定的合理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颁布后,司法实践中已不再提及非法同居的概念。男女双方婚前同居,虽有违我国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但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案情]原告小倩(女)与被告小勇(男)均于1989年出生。2009年5月,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后一见钟情,随即便开始同居生活。不久后,小倩发现自己怀孕,思孙心切的小勇父母得知后力主小倩将孩子生下,待小勇年满22岁后再补办结婚手续。但小倩不能接受未婚先育的事实,便于同年9月在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双方家庭因此引发矛盾,随后两人便开始分居。小勇在分居期间,迅速与另一女子按照农村习俗办理了订婚手续并同居。深感受到伤害的小倩遂将小勇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勇赔偿其因同居期间怀孕流产导致的误工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损失1.2万元。[审判]法院受理本案后,对小勇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
  •   女方怀孕之后,如果男方有过错,两人离婚可以要求男方予以赔偿。但是如果没有任何过错,女方提起诉讼离婚,男方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更多关于怀孕了离婚男方需要赔偿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怀孕了离婚男方需要赔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是此规定也不是绝对的。有如下情况是,法官可能会支持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起诉:

      (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

  •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索要第三者离婚赔偿。第三者对于夫妻离婚不承担责任,无过错方只能向过错方请求算还赔偿,且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请求赔偿。离婚必须是因为过错行为导致的。涉及到第三者的过错行为只有重婚或者与让人同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只有过错方的损害行为给无过错方实际造成了损害结果的,无过错方才能要求赔偿。未造成损害结果的,过错方的损害行为不构成对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侵犯,因此也无须赔偿。

    损害结果必须是因过错方的损害行为导致,此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才享有对过错方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一、关于夫妻忠实协议的效力问题

      常见到这种情况:夫妻双方立下一份协议,说如果对方有了外遇(包括一夜情、同居、通奸等),则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后来,一方真的有了外遇,无过错方持该协议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对此,各地法院判例不一,北京判支持的较多,而上海则一概不予受理。

      二、赠与合同的效力问题

      婚前双方正在热恋,有可能一方会赠与对方一些物品。小的赠与物就不必说了,比如手表钻戒等,一经赠与不能反悔,但如果涉及到房产等大件物品呢,比如一方为了表示自己对对方的衷心,立下一纸赠与书,说将自己的某某某处的房产赠与对方(但还未过户),但后来婚后双方感情很快就破裂了,导致过不到一起了,这处房产怎么办?受赠人拿着赠与书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该赠与,给自己办理过户手续,而另一方则申请撤销该赠与,法院会怎么办?对此,各地法院判例不一,有争议。笔者的观点是:该赠与可以申请法院撤...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通常是女性或孩子,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的话,那么对受害者来讲是很不利的,这就需要我们及时去制止。那么对于家庭暴力的离婚赔偿有多少?一、家庭暴力的离婚赔偿有多少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的规定,《婚姻法》第46条所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根据无过错方的请求判令有过错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根据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定。二、家庭暴力怎么离婚呢?需要哪些材料?当你遭受到家庭暴...
  •   离婚时是否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索取赔偿?如果可以要求对方向自己赔偿,那应该采用用什么样的方式?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从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离婚时如果对方存在以上一至四的过错情况时(实践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四种情况),是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的。其中赔偿侵权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赔偿主要是指一方造成了另一方身体损害所进行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指一方给另一方造成了精神损害所进行的赔偿。赔偿数额视具体伤害情况而定,法律并无规定明确赔偿数额。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是有前提条件和时间限制的,具体规定在《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中,该条法律规定内容如下:人民法院受理...

  • 请求离婚赔偿的注意事项有:只有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以及提起诉讼要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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