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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离婚借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30 10:32:38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隐瞒离婚借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隐瞒离婚借钱
  •   隐瞒妻子借巨款 离婚债务独自担

      江阴市民蒋小姐因与丈夫胡先生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可是她的离婚官司还没了结,丈夫的朋友吴凯却一纸诉状将他们夫妻二人告上法庭,称丈夫胡先生向其借30万元巨款未还。面对这笔突来的债款,蒋小姐坚称是“丈夫和其朋友联手设陷”。记者昨日从法院获悉,法院最终判决蒋小姐无需承担债务。

      吴凯起诉称,2006年10月及2007年2月,胡先生先后两次分别向其借款15万元,双方约定2008年12月30日前还款,但胡先生至今仍未归还。因为上述借款发生于胡先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胡先生声称,借款是事实,妻子蒋小姐也清楚借款情况,且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理应由自己和妻子共同偿还。

      然后,蒋小姐对此却大呼冤枉。蒋小姐称,她从2006年5月起就因夫妻关系不和,到上海姐姐家居住至今,其二人之间几乎毫无联系,对胡先生在外面的债务,她...

  •   被告汪某自小父母双亡,靠其哥哥、姐姐扶养长大,家庭十分困难。汪某与女孩林某相识后,为了能娶到林某,汪某四处借钱,终于天随人愿,把林某娶回了家,但向林某隐瞒了其借钱结婚的事。婚后,林某得知汪某欺骗了她,明明结婚是借的钱却欺骗她没有借钱。此后夫妻双方常为这个事吵架,后林某诉至德兴市人民法院,要求跟汪某离婚。

      经审理,德兴市人民法院考虑汪某是因结婚借钱,当事人双方并没有多大的矛盾,感情尚未破裂,故判决驳回原告林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   丈夫隐瞒妻子借钱属个人债务吗?丈夫借款5万,但隐瞒了妻子,如今丈夫去世,妻子应当还款吗?这笔债务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隐瞒另一方在外借债只是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但是对于第三人来讲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的。因此妻子应偿还借款。

      案情:

      2006年8月被告丈夫向原告借款5万元,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并要求原告不要将此事告诉其妻子即本案的被告,到期后原告向被告丈夫催要该借款时被告丈夫答应在2007年春节前归还,但是在春节前夕被告丈夫不幸去世,后原告与被告协商还款事宜,被告则否认该欠款,称原告借钱给被告丈夫时被告并不知情,所以该笔为被告丈夫,被告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解析:

      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也有几种不同的看法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丈夫向原告借钱,该笔债务因属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本文讲的是离婚债权债务。与债务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处理相对应,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处理,可以称为离婚时债务处理的第一阶段。 离婚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的处理 与债务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处理相对应,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处理,可以称为离婚时债务处理的第一阶段。从理论上讲,这一阶段处理的仅仅是离婚双方内部对债务的分担问题并不发生债务实际清偿的结果。但在实践中,这一阶段的处理却会对将来的债务实际清偿发生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直接影响,它不仅直接影响着债权人实体权利的实现,更影响着在多大程度上的实现。 离婚诉讼中对债务处理的实体方面的任务是认定债务是否存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并进一步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这是不言而喻的。但...
  • 下面我将针对呢婚前隐瞒病情,是否可以离婚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婚前隐瞒病情是否能够离婚,要看他所患的这个疾病是否是属于禁止结婚的一个疾病。在我们司法实践中,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是指特定的传染病,有关精神病被认定为不应当结婚的这个疾病,它也是指特定的一个疾病的,那么具体是指以下的情形:

    第一、未经治愈的一个麻风病和有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是禁止结婚的。

    第二、无法矫正的一个先天性生殖器官的一个畸形,不能进行正常的这个性生活的人是不宜结婚的。

    第三、严重的一个遗传性的疾病,那么也不宜结婚。

    第四、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经治愈者不能结婚。

    第五、就是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未经治愈不宜结婚。

    第六、就是严重的智力落后,患者如严重的傻呆的不宜结婚。

    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婚前隐瞒的这个疾病,另一方要离婚的这个案件时,首先就会判断这些疾病是否是属于禁止结婚的这样的一个疾病,再进一步进行审理,做出这样一个判断。

  •   精神病即心理障碍,是指一个人由于生理、心理或社会原因而导致的各种异常心理过程、异常人格特征的异常行为方式,是一个人表现为没有能力按照社会认可的适宜方式行动,以致其行为的后果对本人和社会都是不适应的。那么精神病离婚赔偿多少钱,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精神病离婚赔偿多少钱

      离婚时另一方应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离婚,是基于合法有效婚姻产生的夫妻关系而消灭。夫妻间的忠贞、扶助义务亦随之消失。因此,对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有关于离婚后的生活、居住问题则是本文探讨、研究的主要问题。关于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被确认为完全不能自理、或者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的几种情况,均符合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对方在离婚时应予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一定的财产,以保障精神病人在离婚后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的秩序。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

  • 对方有债务也可以办理离婚。只有两种情况,办理离婚是有限制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二条之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结婚时给付的彩礼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不予分割。

    但是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女方需要返还彩礼的三种特殊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返还彩礼。

    2、结婚彩礼给付之后,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没有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进行保护,彩礼应当返还。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此彩礼应当返还。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到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其中依据第二条和第三条请求返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

  • 离婚债务的承担,离婚后的债务不一定要帮还,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是一方欠债,但是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还;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不要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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