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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离婚再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8 08:59:27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网友问,隐瞒离婚再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隐瞒离婚再婚
  •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离婚后再复婚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吗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离婚后再复婚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吗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复婚前分得的...
  • 核心内容:再婚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再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吗?离婚后,一方有困难的可以给予经济帮助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再婚离婚财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决。再婚离婚财产的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对夫妻感情上破裂有过错,负有主要责任,即出现一方有婚外恋或重婚的行为;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封建思想等等。则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相对多分割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2、再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呢?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一般只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即通常一方再...
  •   离婚财产纠纷是离婚过程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情形,也是离婚中最难解决的问题,我们除了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去民政局调解解决,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专业的财产分割,如果都不行的话,那么只有去法院诉讼判决了,对于再婚离婚财产纠纷其实跟第一次离婚财产分割是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看看。

      一、离婚财产纠纷中的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

  •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老人们两个凑在一起过日子时就会对财产有一定的纠纷。那么,老年人再婚后的个人财产范围包括哪些呢?老年人再婚后的个人财产范围:老年人再婚后,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衣物、储蓄等。(二)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如家具、彩电、冰箱、VCD机等。(三)结婚登记前接受各自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或结婚登记后接受的赠与人特地声明赠与给一方的财产。(四)其他属于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其本人所有;医生个人使用的医疗器具。也应属于夫妻婚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老年人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合被宣告死亡)或离婚时为止。大...
  •   核心内容:再婚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再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吗?离婚后,一方有困难的可以给予经济帮助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再婚离婚财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决。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再婚离婚财产的分割。

      再婚离婚财产的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对夫妻感情上破裂有过错,负有主要责任,即出现一方有婚外恋或重婚的行为;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封建思想等等。则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相对多分割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

      2、再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

  • 再婚离婚财产这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属于个人财产则不予分割。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则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女方隐瞒精神病结婚后离婚的,女方一般是需要赔偿的,因为此时男方属于不知情情况下与之结婚的,男方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女方具有精神病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婚姻之后男方作为无过错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精神病即心理障碍,是指一个人由于生理、心理或社会原因而导致的各种异常心理过程、异常人格特征的异常行为方式,是一个人表现为没有能力按照社会认可的适宜方式行动,以致其行为的后果对本人和社会都是不适应的。那么精神病离婚赔偿多少钱,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精神病离婚赔偿多少钱

      离婚时另一方应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离婚,是基于合法有效婚姻产生的夫妻关系而消灭。夫妻间的忠贞、扶助义务亦随之消失。因此,对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有关于离婚后的生活、居住问题则是本文探讨、研究的主要问题。关于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被确认为完全不能自理、或者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的几种情况,均符合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对方在离婚时应予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一定的财产,以保障精神病人在离婚后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的秩序。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

  • 什么是涉外婚姻?我国法律中对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分别有怎样的规定?涉外婚姻法律有哪些?本文做了如下介绍: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 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 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 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 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 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 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 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 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 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 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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