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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杀人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4 09:39:29 0人浏览

导读:

犯抢劫、强奸、杀人罪的,分别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量刑。当同一行为人同时触犯该三个罪名时,分别量刑、数罪并罚。如果是抢劫、强奸行为过失导致被害死人死亡,则分别适用“抢劫致人死亡”以及“强奸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情形。如果杀人是独立行为或者是针对不停的受害人,数罪并罚。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强奸杀人赔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强奸杀人赔偿
  • 抢劫强奸杀人属于数罪,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有可能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需要根据法院的判决确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

  • 犯抢劫、强奸、杀人罪的,分别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量刑。当同一行为人同时触犯该三个罪名时,分别量刑、数罪并罚。如果是抢劫、强奸行为过失导致被害死人死亡,则分别适用“抢劫致人死亡”以及“强奸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情形。如果杀人是独立行为或者是针对不停的受害人,数罪并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6月23日上午,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强奸杀人案。法院认定被告人詹文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8年6月18日下午,詹文兵驾驶摩托车从家中出发,前往聚龙小学接其儿子,但来回两趟没有接到。途中,詹文兵遇见从聚龙小学放学回家的被害人詹某(女,案发时七周岁)。17时30分许,待詹某走近,詹文兵抱起詹某进入路旁灌木丛中,强奸了詹某。因害怕事情暴露,詹文兵用手掐住詹某的脖子,直至其死亡。詹文兵抱起詹某的尸体抛弃于附近的荆棘丛中。

    2008年6月19日6时30分许,詹某的家人在荆棘丛中找到詹某的尸体。

    法院认为,被告人詹文兵目无国法,强奸幼女后,怕罪行暴露,便采用掐脖子的手段杀死一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且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

  • 犯抢劫、强奸、杀人罪的,分别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量刑。当同一行为人同时触犯该三个罪名时,分别量刑、数罪并罚。如果是抢劫、强奸行为过失导致被害死人死亡,则分别适用“抢劫致人死亡”以及“强奸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情形。如果杀人是独立行为或者是针对不停的受害人,数罪并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强奸幼女法院会从重处罚,有情节恶劣、人数较多、二人以上轮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形的,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

  • 【案情简介】

    被告人马福生,今年46岁,初中文化,无业。1994年12月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2006年11月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7年1月4日刑满释放。

    2008年7月17日晚,马福生邀请邻居周某到其家中饮酒,饮酒中二人因谈及往事发生争吵,后马福生持酒瓶猛击周某头部数下,致周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次日马福生使用刀、锯将周的尸体肢解,并将碎尸块抛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等地。

    马福生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被告人马福生的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称,马福生的行为是在酗酒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下实施的,请法庭从轻处罚。

    【裁判要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福生曾因犯罪二次被判刑,但不思悔改,仅因琐事争吵即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并毁尸灭迹,犯罪手段凶残,人身危险性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对于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酗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

  •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故意杀人是属于重罪。如果犯了故意杀人罪,那么是会要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的。那么如果是间接故意杀人未遂,在我国应该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理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间接故意杀人未遂的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间接故意杀人未遂的处理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旦遇到故意杀人的案件都是特别严重的犯罪了,因为这严重危害到了公民的生命权。而国家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力。那么对于刑法故意杀人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故意杀人自首的判刑标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故意杀人自首的判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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