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强奸既遂和强奸未遂如何界定

强奸既遂和强奸未遂如何界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1:42:28 0人浏览

导读:

大多是的刑事犯罪案件,在判刑是都会考虑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两种情况,因为既遂和未遂的判刑是有一定区别的,强奸罪也不例外。那么,强奸既遂和强奸未遂如何界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强奸既遂和强奸未遂如何界定
  •   大多是的刑事犯罪案件,在判刑是都会考虑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两种情况,因为既遂和未遂的判刑是有一定区别的,强奸罪也不例外。那么,强奸既遂和强奸未遂如何界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以上就是对强奸既遂和强奸未遂如何界定的回答,谢谢阅读!

  • 下面我就强奸未遂可以私了吗这个问题,简要分析如下。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私了的刑事案件只有刑事自诉案件以及未达到重伤的故意伤害案件。其他案件一旦经过公安机关立案,均需要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其中,自诉案件涉及的罪名主要有: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故意伤害案,伤害程度没有达到重伤的。

    强奸犯罪因为不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一旦强奸犯罪受害人报案,均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关于犯罪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规定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合以上两点,强奸未遂如果受害人报案,一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可以私了。

  •   强奸未遂我们都知道对比强奸既遂的结果还是要轻一些,没有强奸既遂的结果严重,那么,强奸未遂如何量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强奸未遂应当按照强奸罪定罪量刑,比照既遂从轻处罚,通常情况下对强奸未遂的处罚都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这样法条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因此,强奸未遂也有可能不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就是“强奸未遂如何量刑...

  •   我们需要知道,强奸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通奸是属于道德的范畴,不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如何处罚?强奸同通奸的认定有什么区别?法律上对强奸的理解是怎样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先强奸后通奸如何定罪,如何处罚

      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符合强奸罪的特征,但妇女未告发,以后又多次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可不再追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二、强奸同通奸的认定有什么区别

      强奸同通奸的认定的区别如下:

      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

  • 强奸幼女法院会从重处罚,有情节恶劣、人数较多、二人以上轮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形的,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

  •   大多是的刑事犯罪案件,在判刑是都会考虑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两种情况,因为既遂和未遂的判刑是有一定区别的,强奸罪也不例外。那么,强奸既遂和强奸未遂如何界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以上就是对强奸既遂和强奸未遂如何界定的回答,谢谢阅读!

  •   核心内容:强奸罪关于认定,首先需要注意的就是其主要的特征问题,那么在未遂中,主要的类型需要怎么样进行认定的呢?主要提供哪些要件的呢?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强奸未遂特征是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

      已经着手实行强奸犯罪,由于强奸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强奸未遂。

      强奸未遂特征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