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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公告期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9 16:41:02 0人浏览

导读:

如果对方下落不明,用其它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时,整个离婚诉讼流程可能需要两次公告送达。公告送达起诉状和公告送达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那么离婚公告期间?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公告期间
  • 起诉离婚公告六十日。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公告离婚案件可以准许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四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案情:2001年6月7日,张男与李女在扬州市邗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张、李皆为扬州市邗江区人,2005年10月3日,因发生争吵,李女离家出走,下落不明。2009年春节,李女回到张男家中,与张男争吵三天,并居住在张男家中,后又离家出走,下落不明。2010年5月,张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立案后,向李女送达应诉材料,李女之父拒收材料,称自己无法与李女联系。法院在当地向李女公告送达应诉材料。 分歧:第一种意见:双方曾因感情不和分居达二年,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应当准许离婚。 第二种意见:双方虽然分居达二年,但二年后曾经共同居住,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双方有和好可能,应给予双方一定的机会,故判决驳回张男的离婚诉求。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是: 1、本案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该项的构成有二:一是感情不和;二是分居达二年,两项条件缺一不...
  •   所谓公告离婚,就是指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审查,一方确实下落不明满两年,通过公告形式依法缺席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公告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在本文详细介绍。

      公告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1)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诉讼请求时有义务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关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材料。

      (2)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发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3)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公告离婚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1)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法律事实。被告人下落不明是指被告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杳无音讯或者...

  •   现在很多的婚姻状况已经是大不如前了,所以现在有很多的离婚诉讼的发生,这些离婚的发生就会导致夫妻之间的婚姻状态结束,也会带来新的效力。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告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告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

      我们国家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一般看到二审法院出具的离婚法律文书基本上都已经是生效的。对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文书或者裁定,如果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导致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生效的,则当事人可要求法院开具判决生效的证明。

      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这是登记离婚。

      而判决离婚是指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并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恢复和好的,而又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判决双方离婚。这种通过判决...

  • 所谓公告离婚,就是指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审查,一方确实下落不明满两年,通过公告形式依法缺席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公告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公告离婚程序是怎样的?(1)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诉讼请求时有义务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关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材料。(2)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当事人下落不明,人民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发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3)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公告离婚适用的条件是什么?(1)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法律事实。被告人下落不明是指被告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杳无音讯或者查无住址。(2)被告人被宣告为失踪人是适用公告离婚的前提。(...
  • 起诉离婚公告六十日。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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