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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要求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4 13:52:45 0人浏览

导读:

现在医疗技术发达,生病的人也非常多,但是医疗事故也时有发生,这也导致了不少的医患矛盾。一般发生医疗事故之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以此来让医院进行赔偿,保障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医院要求赔偿的相关知识。
医院要求赔偿
  • 现在医疗技术发达,生病的人也非常多,但是医疗事故也时有发生,这也导致了不少的医患矛盾。一般发生医疗事故之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以此来让医院进行赔偿,保障受害人的合法利益,其赔偿标准我国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医疗事故纠纷医院该怎么赔偿?将通过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纠纷医院该怎么赔偿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在治疗的过程中,对伤员造成一定的损害的情况,是可以进行起诉的,一般先进行调解,那么,如何要求医院赔偿?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要求医院赔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

      (一)诉前准备工作: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医疗过错,如无过错,诉讼自行终止,无需浪费时间;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根据《民法典》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方需要提供尽可能的对方过错的证据,在法律上,凡是有证据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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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的过失及如何要求医院赔偿

      在上午洗完肠后,快下班时医生匆忙做了一下皮试,就下班了。一直拖到下午五点才由另一个医生来做造影,这个医生连前面拍的胸透片都没有看,就向护士拿药水,结果在注射造影济时,几分钟后发现喉咙很痒,当时医生打了个解过敏的小针,可是还在注射造影济,病人马上就想吐,几分钟后,结果病人当场死亡。请问这是医生的过错吗?他们应负怎样的责任。赔偿应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   医院手术不当 承担赔偿责任   11月1日,于都县人民法院就一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宣判,判决被告某医院赔偿原告张明医疗费等损失9万余元。

      事发2005年2月18日,原告张明因身体不适入住被告某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子宫肌瘤、慢性宫颈炎及重度贫血。同月21日医院对张明实施了阴式子宫全切术。手术后第4天,张明出现发热、腹痛、白细胞升高等症状,院方以抗炎治疗。当月27日,张明病情恶化,经检查及会诊,院方当晚对张明行“剖腹探查术”,发现张明乙状结肠与直肠交界处肠管完全断裂,即将肠管断裂处两端修缮后行端端吻合,并行腹腔引流。因病情严重,次日院方下达病危通知。之后张明一直在被告处治疗,曾出现肠瘘,经治疗瘘管已闭合,术口已愈合,肠道通畅,2006年3月11日出院。于同年6月前往赣南医学院复查一次,后经赣州市医学会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医方负完全责任。同年12月经赣州司法鉴定中心评定为10级伤残。双...

  • 您好,需要根据您的案情确定,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你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同时要按照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
  •   能否向医院索赔

      本人2007年6月15日摔倒至左股骨頚骨折,四天后做螺钉内固定术,术前左下肢不肿,术后3天左下肢开始肿胀。当时医生只叫家属热敷与按摩下肢。此次手术后临近要出院之时,病人突发胃痛,被转转诊。在他科他院,医生们仍然只有热敷与垫高肿胀下肢的提议。

      2008年3月病人两次到**骨科医院看股骨颈专科,试图解决术后下肢肿胀不消的问题。最终得到的意见是靠慢慢恢复。2008年5月找到骨折手术医生,问到脚肿不消的问题,被指向内科。内科医生称手术使微循环受影响,靠慢慢恢复。于是又一误再误。2008年12月,我女儿见下肢肿胀还不消又变色厉害,叫找外科看看。这次医生建议对下肢血管作B超检查。病人才知血管有了病变,并在网上查找相关知识,询问病情问题,才弄清术后很容易形成下肢深静脉血栓,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初期治疗很讲究,否则会造成严重后遗症。我现在的情形,正是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后遗症。

      ...

  •   学生行医致人死亡 北大第一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读———

      新闻回放

      北大医学女教授熊某在北大第一医院手术后第7天死亡,近日,该事件在《央视经济半小时》首次曝光后,引发了各媒体的关注。昨天,本案二审开庭。

      熊某去世时49岁,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熊某的丈夫王某称,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主治医生叫段某、于某和肖某,最后的死亡证明也是于某开的。这三人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此外,北大第一医院对病历修改了不下10处。

      院方对学生行医没有否认,强调病人死于术后并发症肺栓塞,医院无需承担责任。

      今年7月1日,西城法院一审判决:“北大第一医院存在的医疗过失造成熊某死亡的损害后果。对此,北大第一医院承担全部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判决要求北大第一医院赔偿王某及其岳母共计70多万元的损失。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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