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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审判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9 17:29:37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之间如果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就只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离婚,起诉离婚时法院如果认定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则法院很可能会一审判决不离婚,那么,离婚一审判决?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一审判决
  •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离婚案件和其他民事案件一样,当事人对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如果错过了上诉期,就不能再上诉了。因此,在上诉期内,一审判决离婚的,是能够上诉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离婚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该当事人应当在一审的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权是双方当事人都享有的法定权利,上诉人应当提交上诉状至原审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2000)皖民初字第1号

      原告: XX, 女, 195X年5月生, 汉族, XX市XX局一级编剧、副局长, 第X届全国人大代表。住XX市XX路10幢502室。

      被告: XXX, 男, 195X年6月生, 汉族, 职业不详。原住址: XX市XX路25幢108室。

      原告XX与被告XXX离婚一案, 本院受理后, 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XXX经本院公告送达, 未出庭应诉,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XX诉称, 原告与被告XXX系小学校友, 后自由恋爱, 于86年9月登记结婚, 由于双方所受教育不同, 从事职业不同, 人生观、价值观有很大差异, 造成夫妻感情破裂, 双方曾多次协商离婚, 皆因考虑孩子尚小, 勉为维持. 98年9月因被告涉嫌犯罪, 原告曾向法院起诉离婚, 后因被告保释回来, 表示愿意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原告遂撤回...

  • 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的情况下起诉离婚一审判离。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诉讼离婚中,一旦一审法院判了离婚,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申请。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一审判了离婚可以再上诉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不服离婚判决的应该怎么办?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一审判了离婚可以再上诉吗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离婚案件和其他民事案件一样,当事人对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如果错过了上诉期,就不能再上诉了。因此,在上诉期内,一审判决离婚的,是能够上诉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2000)皖民初字第1号

      原告: XX, 女, 195X年5月生, 汉族, XX市XX局一级编剧、副局长, 第X届全国人大代表。住XX市XX路10幢502室。

      被告: XXX, 男, 195X年6月生, 汉族, 职业不详。原住址: XX市XX路25幢108室。

      原告XX与被告XXX离婚一案, 本院受理后, 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XXX经本院公告送达, 未出庭应诉,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XX诉称, 原告与被告XXX系小学校友, 后自由恋爱, 于86年9月登记结婚, 由于双方所受教育不同, 从事职业不同, 人生观、价值观有很大差异, 造成夫妻感情破裂, 双方曾多次协商离婚, 皆因考虑孩子尚小, 勉为维持. 98年9月因被告涉嫌犯罪, 原告曾向法院起诉离婚, 后因被告保释回来, 表示愿意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原告遂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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