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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刑事事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8 10:45:09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是汉语词语,拼音是xíng shì,意思是有关刑法的,在刑事调查中,任何违犯法规的标记已被消除;应受刑罚、处罚或惩罚的。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重大刑事事故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重大刑事事故
  •   一、案情

      被告人吴X,男,19X年9月8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于1999年12月16日被逮捕。

      被告人王X,男,19X年8月4日出生,个体户。因涉嫌犯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于1999年12月16日被逮捕。

      被告人姜X,女,19X年12月24日出生,个体户。因涉嫌犯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于1999年12月16日被取保候审。

      江苏省淮阴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吴X、王X、姜X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向淮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淮阴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1999年9月份,被告人吴X从江苏省泗阳县来安乡赵彩霞处购得旧氯气罐3只。吴X被告知其中1只罐内装有残存的有毒气体氯气,并且不能排放。吴X欲以900元价格将该3只氯气罐卖给专营收购旧物品的王X。因王X得知罐内有氯气不好处理不愿购买,吴自住便与王X商定:由吴X将装有氯气的罐子运至王X家并在王...

  • 如果当公司的员工在上下班的时候或者出差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就有可能属于交通事故工伤。但是由于交通事故实际情况复杂,所以还是需要对工伤进行认定。那么大家知道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   平湖法院对去年11月3日发生在该市黄姑镇境内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作出判决,其中,负主要责任的杨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7条鲜活的生命,在“砰”的一声巨响中,瞬间消逝。悲痛的泪水,无尽的悔恨&&庭审中,杨某几度沉默、哽咽。他说,自己以唯一幸存者的“特殊身份”活下来,其实是一种折磨。

      草率跟车走错方向

      去年11月3日,杨某和几个搞建筑工程的朋友,准备到苏州去看一个工程,因为时间较紧,他们连夜驱车。开了一段时间,驾驶员潘某感觉有点累,就让杨某代替开了起来。

      车过杭州湾跨海大桥后,本打算走高速公路的杨某,听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称,晚上有大雾,高速要封路。无奈之下,他只能从高速公路出口处下来,改走省道去苏州。

      夜已深,杨某对道路又不熟,正一筹莫展时,一辆江苏南京牌照的汽车出现在了他面前。一看对方牌照,杨某就像找到了指南针,急忙跟了上...

  •   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结合案例为您整理介绍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

      案件回顾: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宝俊、卢祖富、李海轮涉嫌犯重大责任事故责任罪一案。

      西城法院于2015年7月28日受理该案,审理期间,因公诉机关补充侦查,先后两次延期审理,2016年5月11日,西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于今日上午进行一审宣判。

      李宝俊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卢某富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李某伦被判三年缓刑三年。是否上诉被告人称需要考虑。

      普法说法:

      那么小编就趁这个机会,和大家介绍以下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标准和处罚标准:

      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

      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要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里的单位,根据《劳动法》第2条的规定,其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一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也包括其他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

      在司法实践中,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主要发生在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常是指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厂长、经理、主管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副厂长、副经理,以及直接负责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工作的安全员、电工等等。

      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可以直接依照本法的规定,以他罪追究处罚,所以,本罪的主体中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

  •   重大刑事案件指恶劣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群死群伤恶性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监管羁押场所异常案事件。那么重大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重大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什么是重大刑事案件

      1、涉案标的额较大,各地方因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标准不同。

      2、在当地产生较大影响的案件,如情节恶劣、涉案人数较多等。

      3、危害国家安全、涉及军事、涉及政治都是重大刑事案件。

      (二)重大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下面列举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立案标准:

      1、背叛国家罪:是指与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3到10年有期;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

  •   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相关内容。

      一、制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意义

      为了保证人类对环境的永续利用,必须对人类向环境排放、倾倒、处置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物的行为有所限制,即向环境中排放、倾倒、处置废物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依照刑法规定,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环境中排放、倾倒、处置废物,这些超标准废物就有可能污染环境,进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违反国家规定,向环境中大量排放、倾倒、处置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

  •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重大飞行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空中运输的正常秩序和空中运输的安全。客观方面,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主体,是航空人员。主观方面为过失。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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