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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如何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3 08:56:11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按揭如何离婚?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按揭如何离婚
  •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可以协议离婚,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可以诉讼离婚。

    第一、协议离婚。

    1、双方先协商好,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

    2、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

    3、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

    4、如果对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了,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当场的登记,并宣读离婚的宣言,让双方领取离婚证。

    第二种,是诉讼离婚。

    1、要准备相关的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

    2、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3、人民法院审理:当法院收到原告所提交的诉讼离婚申请时,会进行审查;然后进行立案。在立案后法院会先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那将开庭审理。

    4、判决:法院会根据实情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审理,并做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离婚后按揭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包括:1、由双方进行协商,按照协商方案还款;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若是属于房产的按揭贷款,在离婚时,房子的贷款应当由取得房子所有权人进行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的方式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书,约定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归属,表达自己的离婚意愿;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离婚时按揭房屋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按揭房,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前买房的,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是个人出资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对于大多数经济状况不够宽裕的人来说,选择按揭买房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虽然会产生一定利息,但也比等个十多二十年再买房要好得多。那么,按揭买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按揭买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1)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3)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

  •   婚后按揭买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本案焦点是,婚后按揭买房,一方支付首付款,另一方还贷,在离婚时怎样处理?房产证是产权唯一凭证,离婚中房产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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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介绍:

      刘某与乔某于2003年登记结婚。2004年5月,刘某父母出20万给儿子刘某,刘某用父母送的20万元加上个人积蓄15万元用于首付款在某小区购买住房一套。随后刘某夫妻入住新房,乔某以自己的工资每月支付房贷款2800元。房产证为刘某一人。因二人均是独生子女,都不愿承担家务,时而为之争吵。2006年国庆节期间,刘某不愿随乔某外出旅游,独自在家,刘某在家电脑上发现乔某与异性网友聊天记录后,从此不再信任乔某,并产生离婚想法,随后分居。2009年刘某提出离婚诉讼。乔某同意离婚,但坚持房子占一半。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房屋归刘某所有,刘某补给乔某房贷款50%。

      律师分析:

      本案焦点是...

  • 下面我将针对贷款买房离婚是如何分割的问题进行一个简单的分析。

    根据我们国家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第10条的规定,就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即在婚前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那么婚后获得的房产的这个物权只是财产权的一个自然的转化,那么离婚时将这个财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比较公平的,那么对于按揭房屋婚后的一个增值,那么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一个实际情况,对其作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补偿。

    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的债务也应当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的原理。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讲,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这个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的部分,离婚的时候可以根据婚姻法39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外一方进行一个补偿。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姚强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婚前买房如何分割这个问题。

      此问题应该一分为二的看待。

      第一,如果婚前买房系一方全额出资且不动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此房产应该属于出资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

      第二,如果房产系一方婚前单独出资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且不动产产权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一人名下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十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产权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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