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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是否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6 08:32:52 0人浏览

导读:

股权转让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当事人可以在转让合同中设置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一旦发生满足该条件,就可以解除。此外出现了法律规定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合同事由的,解除权人也可以解除。那么解除是否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解除是否赔偿
  • 股权转让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当事人可以在转让合同中设置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一旦发生满足该条件,就可以解除。此外出现了法律规定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合同事由的,解除权人也可以解除。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股权转让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也可以在转让合同中设置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的,一旦发生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当事人就有权行使解除权。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半数不同意且优先购买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
  • 劳动合同解除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
  •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而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两者的原因不同以及法律后果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诉讼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有何区别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

  •   用人单位为了留住一些人才可能会和这部分员工签订长期合同,那要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法的规订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的。相信大家都很想要了解,那么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长期合同解除赔偿多少钱的详细内容吧。

      一、长期合同解除赔偿多少钱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

  •   本文介绍收养关系如何解除及举证,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

      1、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

      ①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②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收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处理是否合法等,经审查后,...

  •   50岁的赵菊娥系灵宝市尹庄镇厥山村人。丈夫去世后,赵菊娥上有年迈的老人,下有三个未成年的孩子,生活十分困难。经人介绍,1998年5月26日,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与本村村民林有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林有成到赵菊娥家生活后,曾拿出2000元用于家庭生活,且建造了一间厨房、两间简易棚,耕种六亩责任田,维持赵家生活。2003年9月21日,赵菊娥与林有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双方分开。经调解,双方口头达成协议,由赵菊娥付给林有成现金2200元,林有成离开赵家。但该协议一直未能履行。赵菊娥遂一纸诉状将林有成告上法庭,要求与其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菊娥与林有成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一种违法行为,其形成的非法同居关系应依法解除。鉴于二人同居期间,被告林有成对原告赵菊娥家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原告应对被告给予一定经济补偿。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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