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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人旁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0 09:01:44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是汉语词语,拼音是xíng shì,意思是有关刑法的,在刑事调查中,任何违犯法规的标记已被消除;应受刑罚、处罚或惩罚的。那么刑事证人旁听?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刑事证人旁听
  •   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证人证言在刑事诉讼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几乎每个案件都要借助于它。按照苏联著名法学家安。扬。维辛斯基的说法,证人的证言是“最古老和最通行的一种诉讼证据”,是“揭露犯罪行为真相的最重要手段”。[①]在英美法系国家,证人证言在证据体系中享有核心地位,美国更有所谓“没有证人就没有诉讼”的说法。[②]然而什么是证人?这个问题在刑事诉讼中貌似简单,实则颇为复杂。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对于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仍存在较大分歧。如鉴定人在英美法系国家属于专家证人,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不是证人。又如刑事警察在英美法系国家普遍可以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作证,而在大陆法系国家,警察能否出庭作证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长期以来,我国基本上秉承了大陆法系国家关于...
  •   【内容提要】 我国目前呼唤“证人出庭”是一个叶公好龙式的伪命题,无论是法官、控辩双方、被害人,还是警察等都没有做好证人出庭的准备。其中书面证言确认制度、“大司法机关”体制、证人全程伪证责任等因素促生法官不情愿证人出庭的心理,而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缺乏“怀疑权力”的文化传统和个人积极性。进而言之,目前关于证人出庭具体配套规则的对策也有难以克服的缺陷。而我们要认真对待实践而不至于做脱离实际的制度设计。

      【关 键 词】证人出庭/心理准备/真实发现/防止滥权

      法庭审判以证据为中心。如果要概括地把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的话,通常出庭的人证的提供者——“证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了被告人、被害人和目击者等,而因为物证的收集、提取、鉴别也必然是受人控制的,因此,物证也转化为证人出庭的...

  • 刑事证人取证地点:可以是案件现场、证人所在住处或者单位以及证人提出的地方,必要时可以通知证人到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进行询问。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侦查活动中,侦查人员搜集证人证言。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刑事证人取证的地点可以是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 刑事案件公开宣判家属可以旁听,但不能影响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不得发言和提问,只有经人民法院认可的新闻记者才可以录音录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 一般情况下,刑事上诉不可以减刑。减刑适用于已经被判处刑罚,且已经开始执行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

  •   辩护人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辩护人需要承担哪些权利与义务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刑事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辩护人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

  •   在审判的时候,旁听制度是我们审判制度中的重要的一环,那么刑事案件如果开庭审理的话,家属可不可以旁听呢?但是可以的刑事案件在开开庭审理的时候,家属是可以旁听的。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刑事案件开庭家属可以旁听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刑事案件开庭家属可以旁听吗

      在刑事审判时,一般不会限制被告人家属人数,对于影响大、涉及广的案件,可能会有多人旁听的,法院就会使用旁听证控制旁听人员入内。开庭是旁听的家属不能说话。假如受害人能上庭作证,开庭的时候还来得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

      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旁听人员必须...

  • 刑事上诉如果符合减刑的条件一般都减刑。也要根据一审判决是否证据充分,适应法律是否正确来减刑具体判断。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检察院也可以提起抗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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