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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追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9 15:06:12 0人浏览

导读:

工伤赔偿追偿: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他。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赔偿追偿
  • 人身损害赔偿是不属于工伤的赔偿范围的。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侵权人应当对受害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主要的赔偿费用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其他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经济的不断发展,现在各国的经济制度规定以及劳动者权益保障都越来越完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但由于工作的隶属关系,还是存在一定的不平等关系。那么工伤赔偿包括哪些项目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一、工伤赔偿包括哪些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
  •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员涌向城镇务工,许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如果农民工在务工的时候受工伤经过鉴定之后是工伤七级的,那么农民工七级工伤赔偿标准?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农民工七级工伤赔偿标准农民工往往是因为没有签合同发生工伤就难以获赔,但是不代表农民工发生工伤就不可以得到赔偿。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要根据评定后的工伤等级来确定赔偿的标准的。《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规定》指出,工伤认定申请...
  •   在生活中发生工伤,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不知道以哪种方式才能更好地去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么工伤赔偿纠纷怎么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工伤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其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只要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首先应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工伤保险责任的优先适用原则,而对未参加工伤险的企业和用人单位,《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也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工伤职工有权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向劳动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不能解决的,受害人可以提出的诉讼请求:

      1、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法院一般按工伤保险优先适用原则进行判定。

      2、请求工伤保...

  •   在现实中,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时有发生,比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他人违章驾驶的机动车撞伤,就是非常典型的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那么工伤职工在获得侵害人的赔偿后,还能否再按照相应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对此问题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明确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种观点认为: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是劳动部门的一项行政职能,应当遵循的法律是行政法规,不是民法、刑法,更不能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1996年10月劳动部...

  •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就会存在很大争议,所以我们需要遵照执行有关规定。一、双份赔偿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2条及官方答记者问为明确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参加社会保的职工因工伤遭受人身损害时按工伤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规定并不否定双份赔偿,并暗含有可以双重赔偿的含义。最高人民法院以官方方式答记者问的形式予以明确了该解释的相关内容。当记者问到:“发生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能否再请求民事损害赔偿?”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的回答是:“……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该回答已十分明确地回答了可以回得双重赔偿。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也...
  • 工伤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遭受工伤的员工主张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工伤鉴定、赔偿三个阶段。工伤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3、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
  •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同时进行赔付的。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劳动者受伤的原因砍死跟工作没有什么关系,但也可以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就属于特殊情况的一种。那么,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赔付吗?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

      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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