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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赔偿诉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4 14:41:11 0人浏览

导读:

在实践中我们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与他人产生纠纷,如果可以协议解决的尽量就协议解决,减少经济的损失,如果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无法协商需要提起诉讼时,那么起诉状应该如何写,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人身赔偿诉状。
人身赔偿诉状
  •   答辩人:XX,男,岁,汉族。住河南省 -县-镇-行政村张庄-号。

      答辩人因韩诉我人身侵权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 原告所诉雇佣关系不存在

      原告诉状中“2009年正月初10,被告雇佣原告为其押车,口头约定被告包吃住,每月工资600元”不符合事实。2009年正月,原告多次找我商量要跟我的车学开车,我当时考虑他没有驾驶证,没答应,后来原告及其父亲又托我的叔叔找我商量,我才同意。根本没讲给他开工资的事。事实上是原告借用我的车辆练习开车。原告经常在不良路段或交警严查路段坐在后卧铺或副驾驶座上,一有机会就练开车,我一直都很担心安全,但碍于情面不好拒绝,因为我们是堂兄弟。此种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和借用机会行为依法不构成雇佣关系。

      二 原告对所受伤害有重大过错

      原告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不是依法到正规驾校通过学习考取驾驶证,而是违法无证驾驶学开车。出事故前答辩人一再要求...

  •   如果大家受到伤害的话,是可以起诉赔偿的,但是受伤害也是分类别的,伤害的程度以及赔偿的部门都是不一样的,这些都是可以去好好的了解一下和区分的,所以人身损害哪个赔偿起诉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人身损害哪个赔偿起诉状

      1、职务侵权赔偿责任与国家赔偿责任。

      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伤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根据这两条法律规定,当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一公民人身损害时,受害人是依照《民法总则》和《国家赔偿法》分别单独提起两个赔偿请求,还是只能选择一个行使赔偿请求权?对此,我们认为,受害人只能按照《国家赔偿法》行使一个赔偿...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身侵权赔偿具体如下: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和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标准计算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的格式

      代 理 词

      审判长、审判员:

      紫微星律师事务所接受申xx的委托,就其与邯x市自来水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指派本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本案的诉讼,开庭前本律师仔细阅读了本案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通过参加本案的庭审,对本案的事实情况巳有全面的了解和把握。现就本案的有关情况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未尽到设施所有人的管理责任。

      2008年9月7日晚21时许原告申xx骑车途经蔚x南针织厂家属院门旁边道时掉入被告公司一没盖水井中,造成原告上颌牙齿脱落二颗折断一颗原告当即前往邯x市第三医院就诊,事后经邯x市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原告认为,自来水公司作为水井设施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应当维护和管理好其设施以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而被告未尽到该义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二、对原告示提出的诉讼请求,被告应极积给予赔偿。

      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

  •   就连密度最大的钢铁在收到极大的时候会磨损变形,更何况是我们的血肉之躯呢。我们的身体在受到外力的冲击时会受到损伤,这个是必然的,甚至有的时候我们在医院就诊也会因为一生的误诊造成我们的人身伤害。所以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医疗费赔偿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医疗费赔偿及其相关问题。

      一、关于人身损害案件的医疗费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   人身意外保险简称意外险或伤害保险,属于寿险的一种,主要是为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所购买的保险,投保人即保险人可想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当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伤残或者死亡时,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赔付范围内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则会赔偿给受益人。意外险是怎么赔付的?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

      意外险的赔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残疾赔偿、死亡赔偿、医疗赔偿和停工赔偿。

      1、死亡赔偿: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属于一次性给付。

      2、残疾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3、医疗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包括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药费、专家会诊费等必要支持费用。

      4、停工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相应的误工...

  •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计算标准是: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受害者死亡的,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抢救费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十六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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