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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公房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4 08:59:30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分割公房方式有:1、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2、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3、但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针对离婚公房分配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离婚公房分配
  • 离婚时公房的分割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离婚后房屋分割主要分为公房的分割和产权房的分割两种。 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一)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 对该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笔者分析下来,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夫妻共同享有。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

  •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离婚后房屋分割主要分为公房的分割  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高法在1996 公房使用、承租问题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一)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  对该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夫妻共同享有。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
  • 离婚承租公房使用权判给男方,还是判给女方呢?离婚承租公房该怎样分割?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这不是“女士优先”的问题,而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离婚承租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 (一)离婚承租公房使用权判给男方,还是判给女方呢?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结合实际业务经验,笔者认为,法院在该问题的处理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这不是“女士优先”的问题,而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据调查,目前离婚率高发的年龄段有三个:第一个阶段是刚结婚两年内,进了“围城”,想出去;第二个阶...
  • 现况:

    在基层法院中离婚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在离婚案件中最容易出争议的除了子女扶养问题,可能就属财产分割问题了,有些当事人的夫妻共同财产颇丰,可能涉及车辆、公司股份、证券、存款、有特定价值的收藏品、其他动产、知识产权收益等;而在涉及普通百姓的离婚案件中,可能最有价值的就是房产,因为它也许是老百姓一生的积蓄,没有它,真就是倾家荡产了。在离婚诉讼中如何处分房产问题呢,下面简单介绍一二。

       一、关于“私产房”的分割或是处分问题。

      “私产房”即公民个人可以拥有所有权的房产,如果此房产系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获得(包括商品房、集资房、合作建房、购买的房改房、购得二手房等),在无相反财产约定、协议(参见婚姻法第十九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下,这种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分割,但是具体分割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妻一方是产权人,且是婚后购买或...

  • 离婚承租公房使用权判给男方,还是判给女方呢?离婚承租公房该怎样分割?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这不是“女士优先”的问题,而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离婚承租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 (一)离婚承租公房使用权判给男方,还是判给女方呢?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结合实际业务经验,笔者认为,法院在该问题的处理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这不是“女士优先”的问题,而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据调查,目前离婚率高发的年龄段有三个:第一个阶段是刚结婚两年内,进了“围城”,想出去;第二个阶...
  •   离婚时候围绕着最大的争议无非就是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了,而房子属于重大财产之一,那么,安置房和公房离婚怎样分割?

      安置房和公房离婚怎样分割?具体如下:

      经济适用房、动迁安置房、售后公房等优惠房本身要受到诸多政府部门规章、政策文件的规范和约束,且与个人的工龄、职务、家庭居住状况等因素密切相关。离婚时对于优惠房的分割按照以下原则和方式进行:

      1、首先判断优惠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优惠房应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而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即使享受了对方的工龄优惠仍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就不会发生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2、对于取得房产证的优惠房要区分是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属于完全产权的,可以按照一般房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属于部分产权的,双方只能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部分进行分割,并且需要征求作为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意见。

     ...

  •   核心内容: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人民法院可否予以处理?应该如何处理公房纠纷呢?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离婚时对公房纠纷的处理方法。

      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

      一、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双方均可承租?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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