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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坐牢连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1 08:40:17 0人浏览

导读:

刑事,是汉语词语,拼音是xíng shì,意思是有关刑法的,在刑事调查中,任何违犯法规的标记已被消除;应受刑罚、处罚或惩罚的。那么刑事坐牢连累?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刑事坐牢连累
  • 并非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要坐牢。

    “坐牢”是老百姓的大白话,用法言法语来讲,是被告人经法院判决之后,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承担有期徒刑的一种刑法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罚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可见,刑事案件是否需要坐牢是需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看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是缓刑,就不需要坐牢。或者检察院不起诉的,免予刑事处罚,也不用坐牢。单处罚金,也不用坐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

  •   刑事诈骗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刑事犯罪不一定会坐牢。如果行为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行为人经特赦令免除刑罚,或者行为人的犯罪属于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事诈骗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被告人或者是嫌疑人如果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了的话,如果想要不被一直在看守所羁押,那么只能委托律师帮忙申请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后还要坐牢吗?是否需要坐牢还是要等候审判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取保候审后的程序1、一个正常的普通刑事案件,分为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查完毕后移送法院审判。2、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即你),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按正常程序,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意见书以及卷宗材料后,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即你),并就有关案情进行讯问。同时应当告知你在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3、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警方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并不是最终的刑罚。4、个案子立案后,正常情况下,最终都是要被起诉到法院审判的。若涉案的情节轻微,检方也可以作出不起诉的...
  •   在刑事案件中,有的被告人可能会与被害人或者被告人达成和解。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刑事和解后还要判刑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刑事和解后还要判刑吗“的问题,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和解后还要判刑吗?要看是什么案子,如果是公诉案子,法院有权;如果是自诉案子,法院不宜。

      一、如果是自诉案子,二家和解了,原告可以撤诉,法院不宜干涉。

      1、刑事自诉案件,是指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刑事和解后如果符合判刑的条件还判刑。刑事案件,达成和解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从宽处罚也是会判刑的,除非是检察院不起诉或者自诉案件撤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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