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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倒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11 10:49:04 0人浏览

导读:

现在我们生日或者聚会的时候经常会在饭店进行庆祝和用餐,因为自己做饭菜的话人数又多又累,在饭店就餐既节约了时间,又有足够大的活动空间,所以选择在饭店就餐既简单又省事。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摔倒怎么赔偿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摔倒怎么赔偿
  • 现在我们生日或者聚会的时候经常会在饭店进行庆祝和用餐,因为自己做饭菜的话人数又多又累,在饭店就餐既节约了时间,又有足够大的活动空间,所以选择在饭店就餐既简单又省事。可能有些时候,活动空间较大也会有意外事故发生,比如在饭店就餐时候不小心滑倒摔伤了,那么,在饭店就餐摔伤能要求赔偿吗?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餐饮旅游中赔偿事故的分类,分类如下:一、餐饮旅游中餐赔偿事故的类型(一)由于饭店经营者或其工作人员自身过错或疏忽造成的消费者伤害损伤是饭店经营者的过错造成的,也有可能是饭店的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的。在实际的处理当中,无论是依据《民法通则》,还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饭店经营者都毋庸置疑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在判决时往往也都支持消费者的请求。(二)由于饭店经营者和消费者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在饭店消费时被打被杀、财物被抢被盗等意外,而非由饭店经营者或其工作人员造成的伤害,我们称...
  • 2010年8月6日下午,大雨如注。上塘某超市入口处地面湿滑,穿着高跟鞋的谢小姐刚进超市没走几步即不幸摔倒在地。其膝盖扭伤,手上佩戴的玉手镯也摔成了两半。随即谢小姐向超市交涉,要求支付医药费及赔偿自己价值3980元的玉手镯。但超市方面表示谢小姐刚进超市,到底是购物还是躲雨,其目的性不明确,因此不予赔偿。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谢小姐即投诉至消保委部门。随后由上塘工商所和上塘消保委分会召集双方支持调解。调解意见认为:首先,超市作为公共消费场所,不管消费者是否已购物,进入该场所即应当负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义务。超市经营者应当保持地面干爽、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但因其未尽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因此负有一定的责任。其次,谢小姐作为成年人,应当有一定的预见性,在进入超市时亦应当注意地面情况。而其在穿着高跟鞋的情况下未尽到对自身安全的谨慎注意义务,对摔倒受伤的损...

  • 工地摔伤的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除此之外,还可由工伤报销基金赔偿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在街道上,到处可见餐馆和饭店,大家工作的时候也大多选择去餐馆和饭店就餐,因为简单和方便成为了大家的就餐方式。有时候,也会有意外出现,一些消费者在就餐时候滑倒摔伤,情况严重的可能需要去医院治疗。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在餐饮旅游中,就餐滑倒摔伤怎样申请赔偿是需要消费者了解的。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餐饮旅游中赔偿事故的分类,分类如下:

      一、餐饮旅游中在饭店就餐滑倒摔伤赔偿事故的类型

      (一)由于饭店经营者或其工作人员自身过错或疏忽造成的消费者伤害

      损伤是饭店经营者的过错造成的,也有可能是饭店的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的。在实际的处理当中,无论是依据《民法通则》,还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饭店经营者都毋庸置疑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在判决时往往也都支持消费者的请求。

      (二)由于饭店经营者和消费者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消费者损害

      消费者...

  • 现在我们生日或者聚会的时候经常会在饭店进行庆祝和用餐,因为自己做饭菜的话人数又多又累,在饭店就餐既节约了时间,又有足够大的活动空间,所以选择在饭店就餐既简单又省事。可能有些时候,活动空间较大也会有意外事故发生,比如在饭店就餐时候不小心滑倒摔伤了,那么,在饭店就餐摔伤能要求赔偿吗?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餐饮旅游中赔偿事故的分类,分类如下:一、餐饮旅游中餐赔偿事故的类型(一)由于饭店经营者或其工作人员自身过错或疏忽造成的消费者伤害损伤是饭店经营者的过错造成的,也有可能是饭店的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的。在实际的处理当中,无论是依据《民法通则》,还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饭店经营者都毋庸置疑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在判决时往往也都支持消费者的请求。(二)由于饭店经营者和消费者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在饭店消费时被打被杀、财物被抢被盗等意外,而非由饭店经营者或其工作人员造成的伤害,我们称...
  •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如何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幼儿园没有证据证明其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案情

      2015年6月17日,4岁女童罗某在幼儿园上课时跌伤。随后罗某被幼儿园立刻送至某骨科医院诊疗,被诊断右锁骨骨折,需住院19天接受治疗,幼儿园当时垫付了4830.5元的医疗费。

      事后,罗某的家长认为幼儿园还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如:出院复诊13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900元,罗某只有4岁,受伤入院必然需要人陪护,那么陪护费是3040元;罗某出院时仍然持夹板外固定在家休养,照顾她需要护理费2400元,精神损害赔偿5000元,因伤不能上课的学费1000元,交通费200元,合计13679元。

      而幼儿园认为,罗某上课时受伤,其第一时间将罗某送医院治疗,并且已垫付医疗费4830.5元,已...

  • 首先看其是否达到醉酒程度,如果达到醉酒,不论什么原因皆不得认定为工伤。如果没有达到醉酒程度,再看看是否成立工伤,如果构成工伤,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条例来对其进行赔偿,如果不构成工伤,其摔伤结果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如果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的,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

  • 踩到香蕉皮摔倒受伤的,如果他人对此有过错的,由过错责任来赔偿损失;如果按照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具有相应管理义务的人未尽到职责的,需要赔偿损失。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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