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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9 16:35:05 0人浏览

导读:

现在农村的许多房子都面临着拆迁的问题,对老百姓来说,最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的问题了,因为这是关系到农民朋友们切身利益的问题,那么人保赔偿标准?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人保赔偿标准
  •   在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为了确定赔偿标准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这样才能根据伤残程度计算赔偿数额,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最新人保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人保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均日消费×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张娟律师。

      腰椎骨折赔偿标准有如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职工退休后人损没有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解雇员工赔偿标准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员工赔偿标准为: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现在农村的许多房子都面临着拆迁的问题,对老百姓来说,最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的问题了,因为这是关系到农民朋友们切身利益的问题,因此,想必大家都想知道,关于拆迁国家赔偿标准有多少?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拆迁国家赔偿标准有多少1、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
  •   在生活中总是会遇到失业的情况,失业人员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并且是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保障,对此失业保险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待遇第二十一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本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

      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

      (一)缴费时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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