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原告周某因患阑尾炎在被告C医院行切除治疗手术,因术后切口感染,先后五次入院治疗。法院依法判决被告C医院赔偿周某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10506.52元。
2009年10月8日,周某因右下腹部疼痛到固镇县C医院诊治,诊断为化脓性阑尾炎。当时C医院为周某行切除治疗手术,住院治疗至2009年10月16日,按该院的要求周某出院回家休息。回家后,周某因手术切口感染、腹壁窦道形成,先后于2010年1月23日至2010年1月31日、2010年3月9日至3月17日、2010年3月27日至2010年4月6日、2010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在该院住院治疗四次,住院期间所有的医疗费均由C医院承担。
周某为此向C医院讨要说法,C医院于2010年3月30日向原告出具手续一...
甲状腺手术 医疗纠纷赔偿
案情介绍:2007年5月18日,某某市新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某某市第一人民医院赔偿原告吴某某医疗费、后续检查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358907.82元。
[案情简介]
原告吴某某因“发现颈部肿块两年余”于2004年10月16日到被告某某市第一人民医院处住院治疗。术前初步诊断为“甲状腺占位、桥本氏病?甲状腺癌?”,10月18日在颈丛麻醉下行“右侧甲状腺大部分切除+局部淋巴结活检术”,术中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报告考虑为良性病变。10月25日常规病理示:(右侧)甲状腺滤泡性乳头状癌。10月30日在全麻下行“甲状腺全切除术联合右侧颈淋巴结清扫术”。11月3日,病理示:(右侧)...
本报记者 吴涛
因为医疗事故,深圳的杨小姐在手术中左肾静脉破裂大出血,最后导致左肾功能丧失。为讨回公道,杨小姐把主治医院龙华某医院告上了法庭,索赔67万余元。一审时,法院判龙华某医院承担70%的责任,赔偿24万余元。杨小姐不服,提起上诉。昨日,该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
手术中出血3300毫升左肾功能丧失
原告杨小姐诉称,2008年7月9日,她在龙华某医院检查时发现“左肾周囊实性包块”,于2008年7月17日在龙华某医院进行“左肾周腹膜后囊实性包块切除”。
但是由于龙华某医院的疏忽大意,在术前没有认真仔细分析病情,就进行了手术治疗,手术过程中又造成她的左肾静脉破裂大出血3300毫升(占人体全部循环血量的60%),最后导致她的左肾功能丧失和右肾功能的轻度损害。
杨小姐在诉状中称,龙华某医院术前诊断为“左肾周囊实性包...
医院时常会出现医生误诊的情况,这些都是医生在执业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过失导致的。那么,医院误诊应该怎么赔偿患者?赔偿标准是多少?赔偿以具有哪些?法律快车查阅了相关信息,本文为您详细解答。快来了解下吧。
《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案情介绍:
患者姚某,男,35岁,系辽西某县的农民。2004年6 月23 日18:40许,患者姚某因急性恶心、呕吐并虚脱等症状急诊前往辽西某医院就诊,接受诊断和治疗。住院后,接诊的值班医生在匆忙之中并没有认真地向其家人询问病史,也没有对患者进行...
免费法律咨询:
我爸爸7.16日诊断为脑溢血。7.17凌晨送到湘雅附3神内ICU,7.18做了微创手术,手术很成功。7.23上午8:30左右把导流管拔了,伤口做了处理,而且缝了针,但是下午出现了发烧的情况,感染比较严重。接着做了脊柱穿刺,培养出来的结果是鲍曼不动杆菌。这样的情况算医疗事故吗?
中律网律师:
发生了院内感染,可能和医疗机械和医护人员的消毒不严或在治疗过程中传播有关。可以要求医院承担相应措施的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及严重的功能障碍。那术后感染算医疗事故吗?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医疗事故的构成应具备的条件
1、发生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内的医务人员。
2、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正常的、合法的医疗服务中,由于医疗过失或者过错,导致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
3、医疗事故必须是医务人员治疗护理过失造成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
4、病人的身体健康损害后果已经发生,不是可能发生。
5、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必须与病人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必须按法定的程序予以确认。
以上就是关于“术后感染算医疗事故吗”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污蔑罪,只有诽谤罪。赔偿的数额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相关。因诽谤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