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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房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4 10:35:33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全款买房离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全款买房离婚
  • 父母首付买房离婚房子归属的确认方式:若为其子女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只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除另有约定外,离婚房子归产权其子女个人。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共同还贷部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离婚后全款买房名下无房产且无未结清房贷的不算二套房。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即为二套房,我国对于二套房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法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   父母首付 离婚

      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的,该出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男女双方为了结婚欲购买房屋,在经济拮据又无力筹集首付款的情况下,有经济能力的男女双方父母都会鼎力相助。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这部分财产父母赠与意思表示真实,该财产应属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银行贷款,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偿还贷款的钱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所以,在离婚时,该房屋应归婚前购买的一方所有,由购买方补偿给另一方已还贷款一半的房屋补偿款。通常情况下按一半核算,但不是绝对的。对于婚后偿还贷款部分的分割可以适当考虑按照双方的出资、贡献大小略有不同,但需有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一般...

  • 离婚人士买房的贷款限制情况,目前还没有定论,得看后期的具体执行。但全国各地已有多家银行对“离婚贷款”提出了限制要求。如要求离婚不到半年不能贷款等。

    以前夫妻双方共同还款,次贷人征信不体现负债,现在则作为共同还款人,二者征信均体现负债。即便离婚,次贷人依然属于有房有贷,即夫妻双方买的房子,离婚后,非主贷人再次买房属于有房有贷,首付需达到总房款80%,也就是说离婚无法获得低首付买房了。

  • 买房付首付,就首付部分而言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除去首付部分的剩余房款,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夫妻共同买房有许多环节需要格外注意,和个人买房相比,夫妻买房在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哪一方作为房贷主贷人?如果还款期间夫妻离婚,房贷又任何分割呢?备齐证件首先,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两人的各类证件。如果是在非户籍所在地购房,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还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谁是主贷人无论房产证上是否有双方的名字,通常在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只会把一方作为“贷款人”,也就是常说的“主贷人”。确定主贷人时,应该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的一方,另一方也要把贷款人年龄限制纳入考虑范围,以免影响贷款期限申请。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
  •   现如今,可以说婚前贷款购房的情况比较多,而此时有可能是将要结婚的男女共同出资购房,然后登记在一方名下。当然更多的是由一方在婚前贷款购房,然后登记在他的名下。那对于这样的房产,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则应该怎么进行分割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上述解释规定主要涉及两方面情况:

      第一,分割程...

  • 无论是否刚离婚,只要符合购房条件,是可以马上买房的,也就是说,刚离婚可以马上买房。

    想通过假离婚买房的人要注意了,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有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 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那么在法律规定上应该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双方在结婚后,对财产有过约定的除外。但是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增值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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