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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据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5 08:35:31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离婚证据规定?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离婚证据规定
  • 离婚案件中通常涉及到一方婚外情或者一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的情况,此时证据收集不仅困难,而且还可能会用到一些踩界甚至越界的搜证手段,法院对这样得来的证据是否采信也是一个问题。下面就收集婚外情证据两个争议比较大的手法在此为你答疑。一、请私家侦探搜集的证据:要看取证过程是否合法如果委托人获取信息的目的是出卖给其他人,并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结果,那么会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委托人是为了实施其他的犯罪,如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而且符合后罪构成要件的,一般认定为后罪一罪;如果委托私家侦探只是为了举证,如离婚案件中搜集婚外情的证据,以弥补正常调查取证不得,导致自己举证不能而对自己的主张不利,这样的证据法院会采信吗?法律规定,偷录偷拍而取得的证据,如果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庭可以采信作为证据。有其他证据补全,且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却没有足以推翻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
  • 没有证据,但符合协议离婚或判决离婚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离婚,即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签订一份有效的离婚协议书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或者向法院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的,由于其没有证据,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也可以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每一个姻缘的结合都是机器不容易才能够结为夫妻,但是现在似乎离婚也是以个比较热门的话题,很多的人在结婚之后不久就会因为生活中的种种不合或者是因为一些事情双方之间产生纠纷等等而选择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怎么收集证据呢?接下来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起诉离婚怎么收集证据及其相关问题。一、起诉离婚怎么收集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当事人对于证据的收集及其运用往往存在误区。这是因为当事人一般缺乏法律知识,容易断章取义,片面理解法律条文。另外,受社会流传的各种错误说法的影响,也会事倍功半。如受社会上流传的谁先起诉谁吃亏、带孩子财产会多分、如果对方不同意,第一次打官司法院一定不会判离、只要找出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一定能得到赔偿等观点的影响,在取证方向上产生偏差,...
  • 没有证据可以离婚。没有证据仍可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管辖地规定如下:

    1、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

  •   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供的证据

      (1)离婚案件:①婚姻关系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⑤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⑥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⑦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⑧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

      (2)抚育案件:①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告负有抚育义务的证明材料;②属离婚后的子女抚育纠纷,应提供离婚证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③有关双方经济收入及抚育能力的证明材料。

      (3)扶养案件:①原、被告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②原告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③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4)赡养案件:①原、被告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据材料;②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

  • 离婚诉讼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可以是: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田桂鑫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关于家暴诉讼离婚证据的问题。第一、注意保留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第二、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第三、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验伤介绍信、告诫书。第四、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本、医疗费的发票等。此外,还要在当时对伤口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第五、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   对于结婚的男女双方,谁都渴望能够一直相守到老,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携手走下去的。那么离婚诉讼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诉讼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如下: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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