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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公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4 16:21:06 0人浏览

导读: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房子的归属权往往会产生很多纠纷,有些人在和对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时候,会提议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当做是双方离婚给孩子的补偿,此时如果孩子未成年的话,很多人担心不能把房子过户给孩子,那么离婚子女公房?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子女公房
  • 离婚了,公房归谁   租住公有住房的夫妻离婚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均可承租已租住的公有住房: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五年以上;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有住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四、婚前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承租房屋的拆迁而取得的房屋承租权;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七、一方将其承租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另一方单位另给掉换房屋的;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掉换房屋的;九、其...
  •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离婚后房屋分割主要分为公房的分割  公房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高法在1996 公房使用、承租问题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一)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另一方可否要求分割使用权?  对该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以下九种情况,房产使用权应夫妻共同享有。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
  •   离婚时对已经公房房改的房产如何分割

      以夫妻名义进行房改的房产,归纳起来,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夫妻双方已交完购房款,并以一方名义办理了《共有产权证书》 或《房产所有权证书》的房产;

      第二、以一方名义进行房改,已付清购房款并共同居住,但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

      第三、以一方名义进行房改,已付部分(首期)购房款并实际居住而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

      第四、以一方名义申请参加房改,产权单位审查同意,并确定房号,而未交房款的房产;

      第五、以一方名义进行房改,已付全部或部分购房款,但进行房改的公房尚未竣工或未开工的房产(期房)。

      在离婚案中,对公房是否已经房改、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是否享有产权的认定,是对房改房产能否进行处理的前提。实践中,已付清购房款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是很普遍的。但公房房改实际上是公房买卖,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关系,国家(名义上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卖方,...

  •   离婚时候围绕着最大的争议无非就是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了,而房子属于重大财产之一,那么,安置房和公房离婚怎样分割?

      安置房和公房离婚怎样分割?具体如下:

      经济适用房、动迁安置房、售后公房等优惠房本身要受到诸多政府部门规章、政策文件的规范和约束,且与个人的工龄、职务、家庭居住状况等因素密切相关。离婚时对于优惠房的分割按照以下原则和方式进行:

      1、首先判断优惠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优惠房应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而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即使享受了对方的工龄优惠仍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就不会发生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

      2、对于取得房产证的优惠房要区分是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属于完全产权的,可以按照一般房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属于部分产权的,双方只能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部分进行分割,并且需要征求作为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意见。

     ...

  •   一段婚姻关系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走上破裂从而导致离婚。办理好离婚手续之后便会有非常多的事宜需要双方去进行处理,比如将房产过户给自己的子女,但是过户的流程大家却不是非常的清楚。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流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流程

      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一般是买卖过户或者赠与过户,流程主要有:签买卖合同或赠与书、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

      1、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就房产价格、付款方式、交楼方式等进行协商,并签订合同。签赠与书是指赠与人和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订的书面合同,表明赠与书双方的真实意愿。

      2、递件是指双方本人带上相关材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

  • 公房与一般住宅房不同,其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会涉及到房屋的产权问题。对于房屋的使用权归属可以由双方进行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王小姐:我与丈夫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育有一子,儿子2岁时,我们夫妻商议决定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最近夫妻二人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决定离婚,丈夫要求分割房产,请问该处房产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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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你们将房子过户在儿子名下的行为视为对儿子的赠与,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说明在房屋登记生效之前可以任意撤销赠与,但是现在,房屋已经过户到儿子名下,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你们离婚时,不能分割该套房产。

      张小姐:我与王先生2004年结婚,婚后购得一处房产,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2009年9月,王先生与唐某签订了合同,将此房以8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唐某,双方约定了付款方式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日期及费用的承担,但我未签字,也不在场。协议签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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