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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还商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2 10:14:24 0人浏览

导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那么公积金还商贷?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公积金还商贷
  • 商贷没还完不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且没有任何尚未还清的贷款或者是其他债务。这是一种债权转让行为,具体建议咨询当地银行。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 市场人士则透露,一些明确自己不能享受七折利率的房贷客户已经开始酝酿“曲线减负”,即通过办理公积金装修贷款归还商业性房贷等。

      李先生手头就有两套房贷未还清,知道自己的贷款不可能打七折,他动起了公积金装修贷款的脑筋,办出装修贷款置换商业性贷款,就能享受比七折利率更优惠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向银行咨询后得知,他可以办理20万元的公积金装修贷款,这足够还清一套房产的贷款,尽管办出装修贷款后提取现金并不符合相关规定,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操作并不困难,而办理时所需的装修合同等资料也可以“友情包办”。

      如果说李先生的做法有打政策“擦边球”的嫌疑,另一位何先生的计划则完全合乎目前的政策规定。

      何先生手头有多套房贷,他计划将其中一套符合普通商品房标准的房产卖给亲戚,参加工作后从未购买过房产的亲戚符合首次购房的条件,这样,他只须支付房价1%的契税就可以将该套房产近50万元的商业性贷款全部置换成公积金贷...

  • 商业贷款购房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婚姻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以及银行卡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作过程中可以享受的一项待遇,住房公积金在买房时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有些人不知道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那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职工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有哪些?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自住住房的。3、翻建自住住房的。4、大修自住住房的。5、离休、退休的。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

    赵先生最近想买套新房,但手边的现金不够支付首付款,于是他便想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来支付,但当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时,却被告知不能提取公积金。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租房者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吗?   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除了购买商品房和二手房,从现在起,租赁房屋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如果你个人分摊的房租已经超过了本人工资收入的5%,那么超出的那一部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的。提取公积金时需要准备完整的材料,比如身份证、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产权证、购买材料的发票等,因租赁支取公积金还需要出示房管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上一年的交费发票和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等,如果自己有这方面需求的话,一定要注意保管好所有的文件、发票,在申请时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因为房租超出收入比例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

  • 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个人贷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积金个人贷款只能用于满足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严禁使用公积金个人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要充分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的信息系统,核实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人的现有住房情况及个人住房贷款情况。管理中心要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公积金个人贷款行为。三、保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公积金个人...
  •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工作将于今天在徐汇、闵行两区正式启动,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就绪。

    就此前政策咨询周中的热点问题,记者了解到,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第二十三条(购房优惠政策)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或者商业性购房贷款。”

    此《试行办法》中没有“购买经适房的家庭可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或银行贷款,家庭成员中缴有住房公积金的,支付首付款后可以申请全额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据了解,关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积极准备过程中,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家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会有一定的优惠。

  •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双方缴纳的购房储备金,相信很多人都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很好奇,想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这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

  • 商贷没还完不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且没有任何尚未还清的贷款或者是其他债务。这是一种债权转让行为,具体建议咨询当地银行。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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