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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扰民该向哪里投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1 11:01:57 0人浏览

导读:

晚上施工扰民,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国家有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针对晚上扰民该向哪里投诉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晚上扰民该向哪里投诉
  • 晚上施工扰民,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国家有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   邻居噪音扰民,你可以选择报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半夜施工扰民投诉方式有:业主能先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无果,业主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电梯噪音大,首先找物业公司反应,让物业公司联系电梯维护和保修单位,如果维保单位没有及时处理,可以向当地的质量监督局投诉,质量监督局是电梯的直接监督管理政府单位。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 居民楼噪音的管理:1、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环境污染噪声条例》第十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第十一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工地噪音扰民时间规定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在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是不能进行施工的。如果是因抢修、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在上述时间进行作业的,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允许下才能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 深夜扰民可以报警,一般会由警察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邻居噪音扰民,你可以选择报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放鞭炮扰民的投诉方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投诉,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当地政府可以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人民政府制定。环境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建议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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