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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搜查会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31 13:44:53 0人浏览

导读:

非法搜查罪的判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那么非法搜查会怎么判?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非法搜查会怎么判
  • 非法搜查罪的判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搜查”有两层意思:

    一是指无权进行搜查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个人,非法对他人人身、住宅进行搜查;

    二是指有搜查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对他人的人身、住宅进行搜查或者搜查的程序和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其中之一的,即为非法搜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非法搜查罪指的是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那么非法搜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如何认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二、非法搜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姓名、住址、肖像、私人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不被公开的权利;(2)储蓄或者其他财产状况,非有正当理由不得调查和公开;(3)社会关系(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非有正当理由不得调查、刺探和公开;(4)档案材料应在合理范围内使用;(5)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6)个人生活不受监视或骚扰;(...

  • 非法搜查罪的判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搜查”有两层意思:

    一是指无权进行搜查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个人,非法对他人人身、住宅进行搜查;

    二是指有搜查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对他人的人身、住宅进行搜查或者搜查的程序和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其中之一的,即为非法搜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核心内容:与非法搜查罪相类似的罪名就是非法入侵罪,凡事他们的对象是并不相同的,主要的界限是需要区分它们之间的行为的,那么下文将会详细进行分析,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非法搜查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对象不同。非法搜查罪包括他人的身体和住宅,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对象只能是他人的住宅。当行为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时,和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样,也违背权利人的意思,侵犯了他人住宅的安宁权;

      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为形式构成,而非法侵入住宅罪则既可由积极侵入的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拒不退出”的不作为的形式构成。如果行为人未经同意或无法律授权,强行进入他人住宅进行非法搜查的,对行为人应以其目的行为定罪处罚。

      非法搜查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界限

      两者常常具有一定的牵连关系。当行为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目的是为了进行非法搜查时,一般以后一行为吸收前一行为,定非法搜查罪。但是,如果前一行为...

  • 犯了非法搜查罪的判刑: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无论其是否是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案例】

    王某到某自选商场购物,在准备离开商场时,被该商场的保安人员截住,称怀疑王某身上携带有没有交款的商品,要对其进行检查。尽管王某多次表白自己的清由,但无济于事,王某无奈,被保安人员带到了商场办公室,3名保安人员用强制手段对王某进行了搜身,由于没有发现王某盗窃商场物品,王某才得以离开商场。

    【案例分析】

    刑法第245条 规定,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者住宅进行搜查行为。搜查,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发现和收集有关犯罪的证据;查获隐藏的犯 罪分子等。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等依法进行。这里所说的非法搜查,是指没有搜查权的一般公民 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以及有搜查权的司法人员(如检察人员、公安人员等)违反法律规定,滥用搜查权,擅自对他人 的身体或者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司法工作人员...

  • 对非法搜查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被搜查女性该怎么办?

      对非法搜查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被搜查的女性可以以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非法搜查罪的认定:1、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对他人身体、住宅非法搜查的行为。非法搜查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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