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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鉴定赔付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9 10:26:44 0人浏览

导读: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于劳动者的保护越来越全面。劳动保障制度一年比一年完善,其中工伤赔偿制度就是其中之一,那么工伤等级鉴定赔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这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工伤等级鉴定赔付标准
  •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于劳动者的保护越来越全面。劳动保障制度一年比一年完善,其中工伤赔偿制度就是其中之一,那么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及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呢?这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工伤等级鉴定赔偿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

  • 工伤鉴定等级分为一至十级,符合评残标准一级到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到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常见的七到十级的评残标准。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者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 200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这是新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级。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一级工伤鉴定原则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工伤鉴定原则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级工伤鉴定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级工伤鉴定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五级工伤鉴定原则
  •   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项目,一到十级工伤赔偿标准规定,全国各地不同的,想必大家都很想知道工伤鉴定标准十级赔偿多少钱吧,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一、工伤鉴定标准十级赔偿多少钱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

  •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时,需要对伤残情况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确定赔偿的数额。那么工伤伤残等级怎样鉴定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工伤伤残等级怎样鉴定: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

  • 在工作中,如果因为一些意外发生了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必须严格按照工伤处理的程序进行,而理赔首先第一步就要做工伤鉴定。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上海市工伤鉴定十级标准?接下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上海市工伤鉴定十级标准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注:2为平方)以上);8、手背植皮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于劳动者的保护越来越全面。劳动保障制度一年比一年完善,其中工伤赔偿制度就是其中之一,那么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及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呢?这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工伤等级鉴定赔偿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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