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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5 15:10:37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共同立自书遗嘱效力:如果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都具备,则是有效的。合立遗嘱人通过订立合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死后各自或共同财产的处分作出共同意思表示,并不违背意思自治原则。针对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
  • 案情简介:原告:李甲,男,50岁。被告:高某,女,76岁。被告:李乙,男,54岁。被告:李丙,女,52岁。被告高某系李甲之母,被告李乙为原告亲生哥哥,被告李丙与原告及被告李乙系同父异母兄弟姐妹。解放前原告父亲李某先后与李丙母亲孟某和本案被告高某结婚。解放后经组织协调,原告夫妻李某与李丙之母离婚。1996年6月李某与高某根据《上海市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购买了位于上海某区的一处房产,房屋产权证人为杨某。1996年7月李某与高某共同亲笔书写了题为《我们的决定》的文书一份,内容大致为:将该房产产权交由李甲乙人所有,别人无权干涉。1997年,李某因病去世。2003年12月,原告李甲同被告李丙取得联系,表达了李某的意愿。李丙收到李甲的通知后,于2004年给李甲回音主张继承李某名下的该房产。双方在此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2004年2月,原告向上海市某区法院起诉,要求按照李某的遗嘱《我们的决定》继...
  •   遗嘱是当事人处分其财产的书面文件,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夫妻之间经过商量,对共同财产采取一致意见,用同一个遗嘱的方式处理死后的财产,那夫妻共同遗嘱效力如何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夫妻共同遗嘱,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同时也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用共同遗嘱处分其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遗嘱的类型大致有三种:第一种是单纯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双方在同一个遗嘱中指定他们的继承人中的某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第二种是相互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互相指定对方继承自己财产的共同遗嘱;第三种是混合型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的遗产首先由生存一方继承,等到双方都死亡后,他们的共同财产再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对于第一、二种类型的夫妻共同遗嘱而言,有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双亡后,共同遗嘱才能生效;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遗嘱中处分死者财产的部分生效...

  •   夫妻共同遗嘱是一种特殊的遗嘱方式,虽然我国继承法中未提及合立遗嘱,但合立遗嘱,特别是夫妻合立遗嘱,作为一个社会现象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

      夫妻共同遗嘱的有效性要考虑以下方面:

      (1)合立遗嘱人通过订立合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死后各自或共同财产的处分作出共同意思表示,并不违背意思自治原则。

      (2)合立遗嘱是基于立遗嘱人相互之间的信赖以及特定家庭关系而作出的,它不完全等同于契约之合意行为,这种与特定人身关系相联系的合立遗嘱,是人身关系的自然表达,能够保证家庭财产流转关系的安全运行。在遗嘱方式的有效性问题上,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既是对死者遗愿的尊重,也避免或减少了遗产继承关系的不稳定。

      (3)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是否具备,但主要还是遗嘱的实质要件,即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是否具有遗嘱能...

  • 案情简介:原告:李甲,男,50岁。被告:高某,女,76岁。被告:李乙,男,54岁。被告:李丙,女,52岁。被告高某系李甲之母,被告李乙为原告亲生哥哥,被告李丙与原告及被告李乙系同父异母兄弟姐妹。解放前原告父亲李某先后与李丙母亲孟某和本案被告高某结婚。解放后经组织协调,原告夫妻李某与李丙之母离婚。1996年6月李某与高某根据《上海市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购买了位于上海某区的一处房产,房屋产权证人为杨某。1996年7月李某与高某共同亲笔书写了题为《我们的决定》的文书一份,内容大致为:将该房产产权交由李甲乙人所有,别人无权干涉。1997年,李某因病去世。2003年12月,原告李甲同被告李丙取得联系,表达了李某的意愿。李丙收到李甲的通知后,于2004年给李甲回音主张继承李某名下的该房产。双方在此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2004年2月,原告向上海市某区法院起诉,要求按照李某的遗嘱《我们的决定》继...
  •   遗嘱是当事人处分其财产的书面文件,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夫妻之间经过商量,对共同财产采取一致意见,用同一个遗嘱的方式处理死后的财产,那夫妻共同遗嘱效力如何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夫妻共同遗嘱,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同时也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用共同遗嘱处分其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遗嘱的类型大致有三种:第一种是单纯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双方在同一个遗嘱中指定他们的继承人中的某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第二种是相互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互相指定对方继承自己财产的共同遗嘱;第三种是混合型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的遗产首先由生存一方继承,等到双方都死亡后,他们的共同财产再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对于第一、二种类型的夫妻共同遗嘱而言,有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双亡后,共同遗嘱才能生效;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遗嘱中处分死者财产的部分生效...

  •   夫妻共同遗嘱是一种特殊的遗嘱方式,虽然我国继承法中未提及合立遗嘱,但合立遗嘱,特别是夫妻合立遗嘱,作为一个社会现象是客观存在的。那么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

      夫妻共同遗嘱的有效性要考虑以下方面:

      (1)合立遗嘱人通过订立合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死后各自或共同财产的处分作出共同意思表示,并不违背意思自治原则。

      (2)合立遗嘱是基于立遗嘱人相互之间的信赖以及特定家庭关系而作出的,它不完全等同于契约之合意行为,这种与特定人身关系相联系的合立遗嘱,是人身关系的自然表达,能够保证家庭财产流转关系的安全运行。在遗嘱方式的有效性问题上,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既是对死者遗愿的尊重,也避免或减少了遗产继承关系的不稳定。

      (3)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是否具备,但主要还是遗嘱的实质要件,即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是否具有遗嘱能...

  •   遗嘱是当事人处分其财产的书面文件,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夫妻之间经过商量,对共同财产采取一致意见,用同一个遗嘱的方式处理死后的财产,那夫妻共同遗嘱效力如何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夫妻共同遗嘱,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同时也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用共同遗嘱处分其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遗嘱的类型大致有三种:第一种是单纯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双方在同一个遗嘱中指定他们的继承人中的某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第二种是相互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互相指定对方继承自己财产的共同遗嘱;第三种是混合型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的遗产首先由生存一方继承,等到双方都死亡后,他们的共同财产再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对于第一、二种类型的夫妻共同遗嘱而言,有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双亡后,共同遗嘱才能生效;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遗嘱中处分死者财产的部分生效...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张锐律师。赠与房产不过户,不能起到物权变动的效力,但根据区分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是有效的。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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