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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违约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2 10:28:35 0人浏览

导读:

租房子违约了首先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诉讼或仲裁。对方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对所造成的损失要进行赔偿。那么租房子违约怎么办?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租房子违约怎么办
  • 租房违约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投诉未果时,当事人还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租房违约,当事人一方面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租房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选择解除租房合同赔偿损失;另一方面可以要求违约当事人按照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中的违约金进行赔付,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按照具体情况可以请求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
  • 签订合同反悔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我们知道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卖房,那么承租人会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即使不购买房屋,只要在租赁期限内,那么即使房屋被卖了,承租人也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介绍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卖房怎么办的法律知识。

      一、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主可以卖房吗

      结合我国法律中“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要求,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出租让将房屋出售给其他第三人的话,此时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也就意味着,其实购买房屋的人也是需要按照之前你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来履行的,如果出租人或者购房者要求你提前搬走的话,你是有权拒绝的。

      另外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约束,虽然出租人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处分的权利,也是允许在租赁期间将出租房屋卖给其他人,不过此时买卖关系不影响之前的租赁关系。这个时候购房者也是要继受出租人的义务,就需要在剩余的租赁期间,继续履行之前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租...
  • 租房甲方违约首先应当遵循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上的违约条款,按照违约条款要求甲方赔偿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未对违约金作规定的,可以参照乙方实际的经济损失做出赔偿,但不得超过实际经济损失的3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租房合同没到期,承租人如无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形下不再承租房屋,房东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在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中,合同的订立签订时,是需要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等一致的,这样才能使合同双方能够约束制衡彼此,以此确保合同能够履行完成,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租房房东违约怎么赔偿损失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租房房东违约怎么赔偿损失

      房东违约首先要看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里的违约条款,有违约金的适用违约金,有定金的适用定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实际损失。建议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应当及时地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租房房东违约不付违约金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租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

  • 房东租房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房东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

  • 租房合同到期后租客不搬走先与其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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