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医疗事故>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1 09:14:23 0人浏览

导读:

在医疗过程中构成的医疗事故其医疗损害赔偿因由过错方承担。那么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怎样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法院裁判标准有哪些?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简要评述。接下来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吗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制度的改革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各类医患纠纷日益增多,为此而提起医疗损害赔偿之诉的民事案件也逐年增多。但有关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协调一致,理论界的观点也不统一,司法实践中更是做法各异,为正确处理此类案件增加了难度。本文拟就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和规范此类案件的审理。 一、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界定及性质

    本文所指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所称的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并非同一概念,二者之间存在着种属关系,前者包含后者,后者从属于前者。要准确界定前者,还需从医疗事故的定义论起。

    关于医疗事故的概念,国内与国外有着不同的界定。日本法学界将医疗事故定义为:在与医疗有关的场合,包括诊断、检查、治疗等医疗的全过程中以医疗行为的接受者——患者作为被害人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 ...

  •   [摘要]: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本世纪60年代以来,医疗损害事件大量涌现,医患矛盾日渐突出,大批案件接踵而至,已成为世界各国民法上的一大热点。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一矛盾被医疗、福利制度掩盖起来。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医疗机构的逐步市场化,尤其是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加强、患者权利意识的提高,由此引起的诉讼大量出现。而另一方面,我国相关的法律尚不健全,调整医患关系的主要法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与现实的矛盾日渐明显,给司法机关处理此类案件带来很多困难。为了更好地调整医患关系,规范医疗行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对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已成为我国法律界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 医疗损害 归责原则 损害赔偿 医疗保险

      医疗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由于医疗医生的水平参差不齐,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及责任心不同及医疗后果的难于预测性等因素,使得医疗...

  • 生老病死,是我们每个人都逃不过的一关。而有一些人并不是自然死亡,也不是因为伤病而死。而是因为医院的医疗过错。那么在医院的医疗过错里面,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赔偿原则呢?就是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医疗过错损害赔偿原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医疗过错损害赔偿原则由于医疗行为的特殊性,以及人类生老病死乃自然规律,导致医疗过程本身就是充满不确定性,同时在医疗过程中“损害局部保护全局”的诊疗行为又经常是治愈病症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因此在诊疗过程中要求不对就诊人员造成损害几乎是不可能的,从而也导致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实行公平责任或无过错责任是不公平的,加之“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用法律特别限定的,不允许任意扩大其适用范围”,那么也就是说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确定过程中只有实行过错原则或推定过错原则才能显示司法公正。过去我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之前,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
  •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四级医疗事故鉴定后,接下来就是赔偿,那么赔偿包括什么样呢?很多人都有这个问题的困惑,接下来,将向您介绍关于四级医疗事故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一、四级医疗事故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四级医疗事故是没有伤残,而且,没有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没有伤残、或有伤残不是医疗过失行为造成那也就没有精神抚慰金的。二、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解释》的相关规定,对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患者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以及名誉权遭受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   因医院人员发生过错而导致医疗事故的,患者及近亲属可以要求医疗损害赔偿。有的人可能会疑惑,医疗损害赔偿多少钱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医疗损害赔偿多少钱,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 生老病死,是我们每个人都逃不过的一关。而有一些人并不是自然死亡,也不是因为伤病而死。而是因为医院的医疗过错。那么在医院的医疗过错里面,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赔偿原则呢?就是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医疗过错损害赔偿原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医疗过错损害赔偿原则由于医疗行为的特殊性,以及人类生老病死乃自然规律,导致医疗过程本身就是充满不确定性,同时在医疗过程中“损害局部保护全局”的诊疗行为又经常是治愈病症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因此在诊疗过程中要求不对就诊人员造成损害几乎是不可能的,从而也导致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实行公平责任或无过错责任是不公平的,加之“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用法律特别限定的,不允许任意扩大其适用范围”,那么也就是说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确定过程中只有实行过错原则或推定过错原则才能显示司法公正。过去我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之前,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