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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0 14:31:23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所说的诉讼时效中止,一般就是指的民事上的,行政是不存在法定事由中止诉讼时效这个问题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诉讼时效中止计算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诉讼时效中止计算
  •   诉讼时效的中止指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因而法律规定暂时停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待阻碍事由消失后,诉讼时效又继续进行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这就是说,诉讼时效的起算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权利受到侵害,二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

      但是,如果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超过二十年的,即使权利人不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也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实践中,诉讼时效的起算主要包括四种情况:

      1.规定有履行期限的债权,应当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

      2.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应当从权利人可以行使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3.因侵权行为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

      4.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强制实际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违约金请求权,从违约...

  • 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1、对应当知道的理解: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为应当知道之日。附条件的从条件成就之日起。2、对“知道”的另一把握:知道具体的加害人之时。如甲被人从背后打伤,后多方打听才知道是乙所为,那从知道乙所有之日起算诉讼时效。3、侵权行为所生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侵权行为持续发生的,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4、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因为债务人到履行期限届满而不履行债务时才发生侵权事实,而且债权人依据债的内容应当知道这一侵害事实,故自此时起就能够行使请求权。5、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
  • 诉讼时效对于我们主张权利人来说,是非常有必要了解清楚的。只有对诉讼时效掌握,才能在期限内合理的主张我们的权利,但是呢诉讼时效又用那么多规定情形,甚至一字之差表达的意思就不同,下面就来详细解说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有哪些不同。一、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一)权利人提起诉讼(二)权利人在诉讼外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要(三)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二、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有以下条件:(一)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
  •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其中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人的活动,前者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后者如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作为诉讼时效中止事由的构成要件有二:一是须在时效期间终止前有不可抗力的事由存在;二是须因不可抗力使得权利人在客观上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行使请求权。下列情形也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
  • 邻居擅自“借”房,不慎将屋烧毁,临赔偿时,却以“已过诉讼时效”而拒赔&&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王某,大学毕业以后分配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新疆石河子某部工作。其父母去世时在老家遗留有私房两间,因无其他子女及亲属,王某在继承该房以后一直将其闲置而未用。王某数年未回家乡,遂写信给其同学询问房屋情况,1988年8月20日王某获悉:1987年5月王某邻居孩子结婚,在家中请客,私自将王某家门扭开招待客人,晚上未将炉火熄灭引起火灾,两间房屋被焚烧殆尽。王某于1999年7月20日向部队请假,准备处理此事,但恰逢部队有参加抗洪抢险的紧急任务,王某申请未被批准。1990年9月2日王某参加抗洪抢险的紧急任务完成以后,赶回老家,于9月5日向法...

  •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时效期间依法暂时停止计算,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计算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

      《民法通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适用诉讼时效中止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人的活动如战争、罢工等。二是其他阻碍,其他障碍是一种概括性规定。根据学理解释,主要包括如下情况:(1)权利人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无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已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没有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3)其他构成行使权利之障碍的事由,由法官以自由裁量权决定。

      2)法...

  •   当您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如果要依靠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我国法律中有诉讼时效的概念,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那么导致诉讼时效中止原因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诉讼时效中止原因:

      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其他障碍具体包括: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注: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存在或发生于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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