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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政策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5 09:32:06 0人浏览

导读:

国家一般情况下进行城市建设中就需要用到大量的土地,对于国家占用的这些土地也会对其土地的使用者进行相对应的补偿,并且特别的出台了相关的农村土地征收的赔偿政策。那么,农村征地政策补偿?下面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征地政策补偿
  • 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呢?和去年的征地补偿标准相比是否有变化呢?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要遵循怎样的原则呢?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征地补偿新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起来了解下吧。征地补偿新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   农村征地安置补偿的政策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农村征地安置补偿的政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的主要公告有2个,一个是征地公告,一个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个公告都非常重要,为了规范土地征用的公告工作,国土资源部专门制定了《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先说第一个公告,也就是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的目的是向被征地单位告知征地的事实与办理补偿登记的机关和期限等重要内容,标志着征地实施工作的开始。如果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和安置登记手续(《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4条之规定)。

      (1)征地公告的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

  • 为了推进经济的发展,现今有很多在农村进行征地的情形出现,征收农民的土地是需要支付一定补偿的,如果双方对补偿协议不能保持一致就会导致纠纷的发生,那如何正确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最新农村征地补偿纠纷诉状范本又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如何正确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1、征地赔偿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
  • 如果某些项目需要征收我们的土地,一般说国家或者当地的政府部门需要对我们的土地进行一个征地补偿,从而使我们降低自身的损失,而征地补偿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湖南省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为大家带来湖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一、湖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征地补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
  •   在我国由于社会中是存在着贫富差距的,但是我国政府是在积极追回贫富差距的,因此对于偏远地区的道路建设是极为看重的,只要道路修好了,才能带动该地的经济,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

  •   农村征地安置补偿的政策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农村征地安置补偿的政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的主要公告有2个,一个是征地公告,一个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个公告都非常重要,为了规范土地征用的公告工作,国土资源部专门制定了《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先说第一个公告,也就是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的目的是向被征地单位告知征地的事实与办理补偿登记的机关和期限等重要内容,标志着征地实施工作的开始。如果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和安置登记手续(《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4条之规定)。

      (1)征地公告的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

  •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可以请求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第一步协调处理;协调双方未达成合意的,则进一步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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