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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保修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5 08:35:20 0人浏览

导读:

房屋质量保修期规定一般是5年,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安置房房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那么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房屋质量保修规定
  • 房屋质量保修规定为:1、房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等保修期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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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为5年;

      3、门、窗安装密闭,不出现翘裂,为2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不脱落,为2年;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 房屋质量保修期规定一般是5年,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安置房房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   保修期内发现房屋开裂和渗漏,找建设单位维修,由建设单位责成施工单位保修。如施工单位不存在,建设单位可委托别的单位进行维修。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保修年限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保修;屋面渗漏、裂缝按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进行保修。如是装修过程引起,则谁破坏谁负责维修。

      因桩基施工造成房子沉降和裂缝,要找建设单位反映。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各参建单位制定预案,加强协调。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先向开发商和物业部门反映。如不能解决,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市建筑工程质量协会反映。需要检测数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进行检测鉴定。

  •   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房屋也同其他商品一样存在保修期,其实房屋的保修期更为重要涉及到的经济利益更大。错过保修期可能很大一笔损失。那么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保修期是多久?商品房认购合同效力如何认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保修期是多久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购买整栋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是: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及卫生洁具1年;

      管道堵塞2个月;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自行约定。

      根据房地...

  •   所谓的建设工程保修期,指的是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建筑工程可以得到的最低保修期限,这是国务院相关法规所作出的明确规定。此外,保修期一般是从竣工或者交工验收开始计算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期限是多久?下面看看法律快车小编介绍吧!

      一、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6.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

      二、什么是建设工程保修期

      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

  • 房屋质量保修期规定有:房屋质量保修期一般为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 挂靠后的质量保修责任,由施工人来承担。由于挂靠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挂靠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对于施工人的该过错,发包人可以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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