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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违约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9 10:43:33 0人浏览

导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那么债务违约责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务违约责任
  • 在合同当中对于违约就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这个违约责任一般来说都是对等的,但是也有不对等的情况的,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到法院要求修改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合同中违约责任不对等怎么样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合同中违约责任不对等怎么样办《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2条、第73条的规定,开发商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构成显失公平。购房者可以据此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并根据合同法规定,要求增加开发商的违约金,减少购房者的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
  •   借款的违约责任  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也就是说,贷款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权请求贷款人赔偿损失。

      同样,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这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借款人应当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贷款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

  • 继续履行 违约责任  比如,在我们签订、履行合同中,对方当事人违约,但合同此时仍未履行完毕,那么我们可不可以既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又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呢。 从法理上分析,作为合同当事人,既然依自己之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了合同,自有义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当然也有权依法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那么如果违反合同约定,自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承担违约责任与继续履行合同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矛盾,之所以承担违约责任乃是因为存在违约行为,而之所以必须继续履行合同是基于合同之约定,而合同又是基于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所签。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和继续履行合同两者不存在矛盾,可同时并存。 从实证的角度看,平时我们处理的比如延期办理房产证的开发商要承担违约之责任,但其应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办房产证的义务并未因此得到豁免。 所以,在实践中,我们是可以同时要求合同的违反者即承担违约责任,又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的。...
  •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内容有: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3、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4、违约金。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在合同中,有时候会出现一方没有履行好合同义务导致对方权利受到损害的违约情形,这个时候违约一方就应当承担责任。所以合同法关于合同双方违约责任的约定也有了规定。违约责任的约定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违约责任的约定有哪些的问题。

    违约责任的约定有哪些呢?

      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

  • 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的就是现在的物流运输行业的发展,行业的发展就必然的需要有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对于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很多人都不了解。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一)、托运方责任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
  • 个人债务违约的后果是需要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支付逾期利息等。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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