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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的待遇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1 10:07:41 0人浏览

导读:

职业病我们都知道就是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粉尘、有毒害物质等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在各个国家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相关规定,一般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都称为职业病的范畴。那么,职业病的待遇解释?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职业病的待遇解释
  •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 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根据其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按国家现行规定确定。

    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   职业病我们都知道就是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粉尘、有毒害物质等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在各个国家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相关规定,一般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都称为职业病的范畴。那么,员工患有职业病待遇有哪些?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中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按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管理措施》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书》,享有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的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

  • 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并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除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外,还有以下四点值得注意:

    1?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在自确认之日起的

    2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2?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内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3?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

  • 现在很多从事特殊岗位的劳动者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很容易会患上职业病,认定职业病也是很严谨的一个过程。那么职业病认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考虑什么因素?职业病六级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职业病认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第二十二条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劳动者应当填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并提交其掌握的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二、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考虑什么因素
  • 职业病工伤待遇的规定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职业病工伤待遇的规定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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