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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9 08:59:29 0人浏览

导读:

土地的征收是需要有一个征地的流程的,对于土地征收来说,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往往还需要发布一个土地的征收公告,那么对于土地的征收公告来说,相应的管理办法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 第一条 为规范征用土地公告工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第四条 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 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
  •   国土资源中今年6月将《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3个月来,部有关部门共收到数百件信函和电子邮件等,其中仅农民来信就达100多封。从政府官员、有关专家到普通群众的这些信函,从多个角度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部有关部门对这些意见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研究后,已针对反响强烈的一些问题拟出十几处的初步修改方案。

      据了解,公众对国土资源部就征地问题公开征集公众意见,给予较高评价。一封来自美国的电子邮件评说,这是“倾听群众呼声、让群众参政议政”的有力举措;一位农民来信表示;“对这种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措施,我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坚决拥护。”公众来信所提出的修改意见,涉及征地公告的适用范围、征地安置补偿费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及对象、公告的具体内容、征地补...

  •   怎么确定征地价格呢?征地价格怎样确定更科学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确定征地价格的方法。

      针对目前在确定征地工作中存在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而且难以科学确定,造成不同程度损害失地农民利益问题,河北省廊坊市国土资源局经过积极探索,科学研究,提出采用法定补偿扩充法和准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剩余法科学确定土地征收价格,从而在征地补偿价格方面实现了理论创新。

      法定补偿扩充法。

      结合农用地基准地价,立足原农业土地用途,充分考虑土地对农民的生产资料作用和社会保障作用,将法定补偿含义延伸,确定了“土地征收价格=农用地质量价格+最低生活保障趸交保险费”的技术路线。农用地质量价格本质就是土地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与农用地基准地价内涵是一致的。所以根据评估期日农用地基准地价加以年期修正来确定。农用地的存在对农民的社会保障作用从性质上类同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作用。最低生活...

  • 征地补偿协议书内容:1、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沙圪堵急调峰加气站所需土地;2、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3、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方法;4、违约责任;5、争议的解决;6、其它事项;签字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   当我们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一定要签订好一定的协议书,只有这样才是有协议书可依,在签订好协议书的时候,我们还应该注意好一定的注意事项,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土地征收协议书怎么写?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土地征收协议书怎么写

      征地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甲方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共 亩(其中水田 亩)作为项目建设用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征收乙方土地位置: (具体祥见征地红线图)

      (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广西壮...

  •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4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据此,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土地征用公告的主体,他们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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