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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1 08:52:37 0人浏览

导读:

招标是一个招标投标行业术语,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技术要求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那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

  • 摘要: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为使国有资金发挥最佳经济效益,促进充分竞争,招标投标公证程序细则有哪些呢?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投标公证活动,保证办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招标投标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招标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申请进口机电设备、水运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公证。第四条招标投标公证由招标方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委托招标的,由委托招标方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第五条招标投标公证申请由招标方提出。委托招标的,由委托招标方提出。招标投标公证申请,应于招标通知(公告)或招标邀请函发出之前提出,特殊情况下,也必须于投标开始前提出。第六条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和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
  •   【正文】

      2009年9月30日,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着力增强招标投标法的可操作性,解决招标投标实践中存在的虚假招标、限制和排斥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规评标等突出违法问题,致力加强招标投标监管以及招标投标市场的统一。无疑,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最终出台对我国招标投标实践的规范将起到积极作用。但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一些条款,有悖于法制统一的立法原则,存在诸如与上位法相抵触,超越立法权限,脱离现实,人为分割招标投标市场,招标人与投标人权利义务不平衡等情况。这些条款如保留在实施条例中,将影响实施条例的效果,甚至会加重法律适用的混乱。

      一、与上位法相抵触的问题

      为了便于分析,有必要介绍下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冲突的现状。招标投标法适用于我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而政府采购法将招标投标作为一种政府采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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