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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1 09:03:38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从而导致资金不足从而导致破产的情况,这个时候公司往往都会申请破产。但是申请破产并不是想申请就能申请的。那么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从而导致资金不足从而导致破产的情况,这个时候公司往往都会申请破产。但是申请破产并不是想申请就能申请的。那么对于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的是什么?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

      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二、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

  • 债权人破产清算申请的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

    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有以下的条件出现,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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