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损害赔偿>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8 09:55:38 0人浏览

导读: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首先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人民政府解决;对乡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房屋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对房屋进行变动。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   在我国农村当中,经常会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权产生大量的纠纷,而大部分农民不知该如何正确的处理,可能还会导致暴力流血事件的发生。学会正确处理此类纠纷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
  •   核心提示: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152一155条、《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

      处理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152一155条、《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

      1、《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

  •   核心内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怎么处理?针对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法律会保护。法律快车编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仅供参考。

      实践中,因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下列原则妥善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处理原则一

      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处理原则二

      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

  • 股东之所以在公司占据较大的话语权,那是因为股东的手中有着其公司的股权,因此对于公司的盈亏状态是极为关心的,而股权不是只在一个人手里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什么是股权纠纷,股权纠纷如何处理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一、什么是股权纠纷通常情况下,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之争、控制权之争,股东会与董事会、董事会与总经理、董事会内部的权力之争等等;以及不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这些均会引起股权纠纷。说到底,就是各个股东之间权利的争夺。一般来说,股权纠纷主要分为四类: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等。二、股权纠纷如何处理(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二)调解。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东方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 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属于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且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能成为遗产进行继承。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农村的宅基地一般都是集体土地,宅基地一般是属于农村自建,是没有经过市场流通的,和商品房的交易市场不一样,不能自由进入市场进行买卖的,那么宅基地使用权有没有期限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有期限吗的相关内容。

      一、宅基地使用权有期限吗

      宅基地年限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

      二、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1 、建造房屋、添加附属设施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添加附属设施,比如厕所、猪舍、工棚等。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人还有权在使用权范围内的宅基地上种植树木、花草等。

      2 、相邻权。《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

  • 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在房屋交易中经常见到的两种权利状态。同一房屋,在交易中交易的可能是所有权,也可能是使用权,也可能是他项权利,如典权、抵押权、租赁权等。1、房屋的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有很多,现归纳如下:(1)依法新建的房屋;(2)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3)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4)继承或受遗的房屋。前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即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的所有权;后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继受取得,即公民通过某种民事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房屋所有权。2、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