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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子赠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8 09:59:02 0人浏览

导读: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赠与,但宅基地本身不能赠与,因为宅基地本身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不得赠与。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如果赠与的对象是本集体组织内的成员,那么赠与就可以成立。那么宅基地房子赠与?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宅基地房子赠与
  •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赠与,但宅基地本身不能赠与,特殊情况除外。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不能无偿赠与。但是,如果赠与的对象是本集体组织内的成员,赠与就可以成立。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成员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组织成员无权取得,但不禁止在本集体组织成员内部流转。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但是使用权在集体内部进行赠与、转让,不会损害集体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现在很多小夫妻都是通过向银行进行按揭贷款所购买的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往往都是登记着丈夫的名字。很多人也会过户给自己的妻子,但是如果过户却不知道。下面就为大家带来贷款房产如何赠与过户给妻子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贷款房产如何赠与过户给妻子只有通过和银行协商来解决。1、从婚姻法的角度上讲,如您的房子是在结婚以后购买的,则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您的名字没有出现产权证上,您仍对房屋享有权利。即使原贷款人是您先生,银行仍需要您签字同意将该房屋进行抵押,因为您是房屋的共有人。2、现实操作过程中,房屋抵押后其过户需要通过抵押权人同意。因此没有银行的同意,你是不可能办理过户的。3、是否办理转按揭、转按揭的条件是银行制定的。在您的贷款合同中会有所反映。您可以先查看一下。但我认为即使其他银行可以这么办,您也不能要求这家银行一定这样办从而方便您过户。因为贷款方式是银行确定,是否接收是您决定的。银行可以...
  • 产权更名过户有三种方法,一是继承,二是赠予,三是交易,继承和赠予都要公证,公证费一般是评估额的2%,还有别的费用不多了,而且公证的时候需要户口本上的人都到场,交易现在比较简单,交1.5%的契税,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手续费80元,但交易这种方式要求你五年内不能再交易,如果五年内交易就有税了,一个是营业税,一个是个人所得税,继承五年内交易没有税,但要求继承前的证满五年,也就是说继承后再交易看前证,赠予说不准,政策上是五年内交易也要缴纳税费的,有的也不交,所以你的情况也不一定非得走赠与的程序!赠与是原房主户口本上所有成年人都到场(公证处)做公证,然后去交易所可以办理了!公产的房子要评估额的8%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朱瑞雷律师。国家宅基地的政策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需要注意以下规定:1、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即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2、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如果宅基地数量超标,以后进行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超过部分需归还集体经济组织。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宅基地上面没有房屋一般可以赠予,但是需满足规定的条件。在一般情形下,只能赠与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另外,赠与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并未宅基地所有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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